prefer的基本意思是“较喜欢,更喜欢”,多用于“prefer...to...”或“prefer...ratherthan”结构,相当于likebetter或placebeforetheothers。它还引申为“宁可”“宁愿”。例如,Imuchpreferjazztorockmusic.我喜欢爵士乐远胜过摇滚乐。
prefer也可作“提出”解,多指提出声明、请求、控诉等,常与介词against连用,是正式用语。例如,Shepreferredchargesagainstherfatherforabusing.她以虐待控诉了自己的父亲。
prefer只用作及物动词,可接名词、代词、动名词、动词不定式作宾语,也可接that从句,从句中的谓语动词一般需用现在时的虚拟语气,但当prefer前有should〔would〕时,其后从句可不必用虚拟式。例如,HerparentspreferhertostudyRussianandEnglish.她父母喜欢她学习俄罗斯语和英语。
当不能确定被否定的事物而需征求对方的意见时,prefer用连接词or连接两种供选择的事物或行为。例如,Would you prefer milk or coffee你喜欢牛奶还是咖啡?
prefer与ratherthan连用,接两个动词不定式时,第二个动词不定式常可以省略to,偶尔也可改用动名词。在书面语中,也可把rather提到第一个动词不定式前面。如果两个动词不定式相同,而附加修饰成分不同,则可省去动词不定式,只保留附加的修饰成分。例如,Allthisgraciouslivingisnotforme;Ipreferthesimplelife.这种优裕的生活对我不合适;我还是更喜欢简朴的生活。
prefer是表示情感的动词,通常不用于进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