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年前有一名座椅制造商雇用一批年轻人,以手工来制造椅子。商人依据每人制作出来的椅子数量,每周付款一次,但有一个条件:每一张椅子要在合格检验后,工人才能取得应获的工资。 这名制造商非常留意其中两名青年人----罗富士及何汉励。这两个人每周都分别造出很多好的椅子,而且很少有不合格的情形。随著时光的流转,制造商需要找一位监工了。他想到了要从这两人----罗富士及何汉励----之中选出一位来担任。如果你是那名制造商,你怎麼决定呢?那名制造商是这样做的:它将所有工人召集起来,并宣布为了赶工,只要椅子造好了,不必管是否通过检验,它都计件付酬。於是,椅子的产量大大的增加了,但相对的椅子的不合格率也增加了。这时,制造商特别去检查罗富士及何汉励所做的椅子。结果,罗富士所做的椅子之品质跟往常一样的好,但何汉励在新政策下做的椅子却有一半不合格。你猜:谁可以晋升到监工的职务上去呢?是罗富士?或是何汉励?
孟母 当孟家还在庙户营村市集旁居住时,东邻有人杀猪,孟子不解地问母亲:“邻家杀猪干什么?”孟母当时正忙,便随口漫应:“给你吃!”孟子十分高兴等待食肉,孟母为了不失信于儿子,忍痛在捉襟见时的生活费中,拨出一部分钱买了一块肉,让儿子吃了个痛快。
每年5月2日,美国孩子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来庆祝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节日-诚实节。这个节日来自一个悲惨而又真实的故事。许多年以前,在美国的威斯康星州蒙特罗市,有一个名叫埃默纽·旦南的孩子。他生下来后,家里连遭不幸,父母先后去世。而这时,他才5岁。就在走投无路之际,一个年老无子,名叫诺顿的酒店老板收养他。旦南绝处逢生,就认诺顿夫妇为养父母。旦南年龄虽小,但过早到来的各种忧患和磨难,使他变得很懂事。诺顿的酒店不大,有什么活他都抢着干,对养父母也很尊敬、孝顺。一家三口日子过得还算和顺。转眼间,三年过去了,旦南长到了8岁,变得更懂事了。他渐渐发现,养父母不是正派人。小酒店出卖兑了水的酒,还要记花帐,多收钱。诺顿夫妇总是挖空心思地算计怎样坑骗顾客。旦南看在眼里,很不满意,经常苦劝养父母不要挣昧心钱。诺顿非但不听,有时候还顺手给他两巴掌,骂他吃里扒外。久而久之,他对这孩子越看越不顺眼,加在他身上的拳脚也越来越多。一天傍晚,来了一个小贩。他一进门,就和诺顿夫妇吵了起来。旦南侧耳细听,好象为了什么帐目问题,当天晚上,小贩便留宿在酒店里,诺顿的心情似乎很不好,吃饭的时候喝了好多酒。而且很早就把旦南轰到了楼上,还挥舞着拳头警告他,今天夜里他要敢跑下楼来,就打断他的"狗腿"。旦南躺在床上,又惊又怕。近一年来,养父虽然经常打他,但这样凶霸霸的,在他记忆中还是第一次。而且,从养父那闪动不定的目光中,总感觉今夜会有不寻常的事发生。后半夜,好不容易才睡着了的旦南,被一阵激烈的争吵声吵醒了。他从床上下来,把耳朵贴在楼板上,听见养父和小贩正在用最肮脏、最下流的语言对骂。又过了一会儿,只听"啊"的一声惨叫,随后就是一片寂静,一点声音也没有了。旦南尽管吓得浑身发抖,还是披起衣服,蹑手蹑脚地走下楼来,把脸贴在养父母房间的大门上,顺着门缝向里看去。这一看,把他吓得手脚冰凉。只见那小贩倒在地上,胸口上插着的一把刀子还在轻轻地颤动。养母站在旁边,搓着两手,不停地嘟着:"你杀了他,这怎么好?他死了,死了……"旦南顿时觉得头晕目眩,眼前金花乱冒,身子猛然往前一栽,只听"呼"的一声,一头磕在了门框上。诺顿一愣,立即大步跨过来,推开门,抓住旦南的头发,把他拖了进来。诺顿眼珠转了转,脸色和缓了下来,他让茫然不知所措的旦南坐下,和颜悦色他说:"孩子,你都看见了,是这小贩进来行凶,爸爸在自卫中才失手杀了他,对吧?这把刀也是他带来的,对吧?明天警察来了,你就这样说。"旦南像木头人一样坐在那里,眼睛一直没离开小贩的尸体。过了好半天,他突然"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把头埋在养父的膝盖上,声泪俱下他说:"爸爸,你说得不对。我知道,是你杀了人。爸爸,我求你,你快去警察局自首吧!那样,我们一家人才能都活下去……"诺顿气得脸都变成了猪肝色,抬起腿当胸一脚,把旦南踢倒在地上,声嘶力竭地喊道:"你这个小杂种,想把爸爸送上法庭吗?快说,是那小贩要行凶……""不!"旦南捂着胸口,抬起头,说:"我不能说谎,是你杀了人,你应该去首……""啪!"的一声,旦南又挨了一记耳光。养母也扑上来,一边拳打脚踢,一边拿出一根绳子,把旦南结结实实地捆起来。然后,夫妇俩一起动手,把他吊到了楼板上。诺顿取来一根鞭子,"啪"的一声抽在旦南身上,说:"好啊,你不说谎!那你就去死吧!""死,我也不说谎!"旦南的头上,豆粒大的汗珠不断渗出来,但仍然很倔强他说。鞭子雨点般落在旦南身上,养母又取来一根棍子,没头没脑地乱打一顿,边打边喝间:"快说,这小贩是怎么死的?说对了就放你下来。""是……你……"旦南睁开黯然无光的眼睛,有气无力他说。鞭子。棍子再一次雨点般打下来,旦南浑身抽搐着,突然喊了一声:"不,我不说谎!"头就猛然垂到了胸前,一动不动了。诺顿夫妇面面相觑,这才知道又闯下了大祸,也颓然倒在地上。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诺顿夫妇虽然在法庭上百般狡辩,还是以谋杀罪被逮捕,受到了应得的惩罚。事后,蒙特罗市政府为纪念这个宁死也不肯说谎的孩子,为旦南建造了一块纪念碑和一个塑像,并决定5月2日他死的那天为诚实节。那块纪念碑上镌刻着:-- 怀念为真理而死的人,他在天堂永生。现在,每到这一天,纪念碑前就堆满了表示哀悼的白色小花。每一个走过这里的人,都要摘下帽子,向这无畏的诚实者致敬。老师、家长,也都要给孩子们讲一遍旦南的故事。
清代末年的镇海人叶澄衷,便是近世成功人物的楷模。他的一生,充满了传奇性,引人入胜。据说,他年轻时非常贫穷,在上海的黄浦江中,以篙师维生。有一次,他在撑船送一个洋人渡江时,捡到了许多金钱,可是他人穷志不穷,拾金不昧,统统还给了那个洋人。那个洋人在感激和佩服之余,把他荐入上海的商界。他从头干起,勤俭自持,终于积资日厚,自立门户,而一步步变成了巨富,在上海的商界颇享盛名。
知道的就说知道,不知道就承认不知道,这才是真正的明智。古人云:“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学问愈深,未知愈重;越是学识渊博,越要虚怀若谷。作为专家、学者,对不知道的东西,我们不仅应当老实地承认“不知道”,而且要敢于说“不知道”。美国现代物理学家费曼说:科学家总是与疑难和不确定性打交道的。当一个科学家不知道一个问题的答案时,他就是不知道;当他有了大概的猜测时,他的答案也是具有不确定性的;即使他对自己的答案胸有成竹时,他也会对质疑留有余地。对科学家来说,承认自己的无知,使自己的结论留有被质疑的余地,是科学发展所必须的。学人只有秉持这样的科学态度,才能不断地“格物致知”,获得新认识,达到新境界。常言所谓“一事不知,学者之耻”,其本意正是在于策励学者们不断求索,不断进取。“吾有知乎哉?无知也。有鄙夫问于我,空空如也。我叩其两端而竭焉。”即使是在专业领域内,那种自诩或表现为无所不知的“专家”,不仅其学识而且其人品也都是值得怀疑的。
其实,丁肇中教授大可不必说“不知道”。比如可以用一些专业性很强的术语糊弄过去,可以说一些不沾边际的话搪塞 过去,甚至还可以委婉地对学生说:“这些问题对于你们来说太深奥,一两句话解释不清楚。”但是,这位诺贝尔奖得主却选择了最老实、最坦诚的回答方式,而且表情自然、诚恳,没有明知不说的矫揉造作,没有故弄玄虚,也绝没有“卖关子”。丁教授坦言不知道,不但无损于他的科学家形象,更凸现了他严谨的科学态度,令人肃然起敬。
与丁肇中“三问三不知”相似的还有帕瓦罗蒂在一个大型演唱会上的表现,他演唱时刚到高潮之际,却突然停顿下来。举座哗然,连乐队都停了下来。帕瓦罗蒂坦诚地说自己忘记歌词了,请求大家原谅,希望大家再给他一次表演机会。在一阵沉寂后,全场爆发出热烈的掌声。事后,有人告诉帕瓦罗蒂:“你完全可以做做口型,而不必承认自己忘了词。相信观众肯定会认为是麦克风坏了而丝毫不会怀疑到你身上。”帕瓦罗蒂微微一笑:“如果还有下次,我同样会认错。因为事实早晚会被人知道,那对我的声誉影响会更大。
与丁先生相反的是,一些人尤其是个别官员,在很多问题面前往往表现了“万事通”、“博学家”的“风采”,下基层、搞调研在情况不明、事情未弄清的时候就发指示、提要求、做决定,流露出一种“傲视万众”、“唯我正确”的态度。殊不知,一些指示、要求、决定有时与基层的实际不相符合,有的甚至离题万里,基层照此做下去,其结果自然可想而知了。
有一般常识的人都知道:人非圣贤,不可能生而知之,治学之要,行政之本,就在于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孜孜以求,来不得半点虚假。对不知道的东西,就不要充当“先知先觉”,更不要自认为能“升”而知之,认为自己一旦当了领导就对什么问题都有发言权。这是做学问做官乃至做人的一个最起码的要求。时下有些“专家”、“学者”,总喜欢对一些自己不甚了解的事情发言,不负责任地乱说一通。结果是“专家意见”并不“专业”,让人一头雾水,不知所云,有些“专家”因此在人们心目中的影响力在减弱。与此相对照,让人更觉得作为学术大师的丁肇中“三问三不知”,对于学人来说十分可贵,令人警醒。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种坦然与诚实,不仅是科学家、艺术家和领导干部应该具有的,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也是不可或缺的。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知识都是通过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得来的,与官位的大小没有直接关系。个别官员之所以“升而知之”、“官升知识长”、“官大本领强”,其实是官僚主义在作怪,并错误地认为只有如此才能显示其“水平”、“能力”和“高明之处”,才不至于混同于一般老百姓,而且自己确实“高”。这些官员“升而知之”的做法令老百姓倒胃口、反感“事小”,给人民、国家带来损失“事大”!谨防“升而知之”,才能使个别官员能够正确地认识自我;才能树立“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求实态度;才能注意学习、加强学习,由不知到知,由知之甚少到知之较多;才能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实践“三个代表”,更好地为人民、国家作贡献。否则,总认为“升而知之”,就会堵塞其提高、前进的道路,最终贻害无穷。
(2) 孔子吃饭的故事,集中起来看,非常有趣。
孔子一生,崇拜周公、文王。他一心克己复礼,想恢复周公、文王时代的礼制。从哪里做起呢?孔子一生坚持从自己做起,从某种意义上说,甚至也可以说,从吃饭做起。《吕氏春秋·孝行览》说:“文王嗜昌蒲了。孔子闻而服之,缩瞮而食之。三年然后胜之。”昌蒲者,水草也,根可入药。了,腌菜。昌蒲了,就是把昌蒲做成腌菜。据说周文王很喜欢吃这东西,成了一种嗜好。孔夫子听说周文王有这个嗜好,也就吃它。味道如何呢?恐怕不怎么样。瞮,鼻梁;缩瞮,连鼻梁都缩起来,可见这东西不好吃。可是周文王很喜欢吃啊,自己怎么能不喜欢吃呢?于是就硬吃。坚持了三年,习惯了。可见,孔子的名人崇拜情结,在吃饭这件事上,表现得非常惊人。
因为要坚持“礼法”,孔子在吃饭这件事上有时就显得比较矛盾。“礼法”规定上流社会吃饭有许多穷讲究,孔子当然身体力行。《论语·乡党》曰:“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沽酒,市脯,不食”,等等。这是一个吃饭也要坚持“礼法”的孔子。可是他又崇尚节俭简朴的生活。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读《论语·学而》这些话,每个人都能感觉到孔老先生的精神追求,所谓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乐亦在其中。这又恰恰是一个无所谓“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孔子。怎么理解这种似乎矛盾的情况呢?看看他老人家自己怎么说,就可以知道,吃饭对于他而言,意义绝不仅仅是单纯吃饭。《墨子·非儒》说:“孔丘穷于陈蔡之间,菜羹不瞯七日。子路为享豚,孔丘不问肉之所由来而食;号人衣以酤酒,孔丘不问酒之所由来而饮。哀公迎孔丘,席不端弗坐,割不正弗食。子路进请曰:‘何其与陈蔡反也?’孔丘曰:‘来,吾语汝。曩与女为苟生,今与女为苟义。’”孔子被困陈蔡,吃了七天没有米粒的菜汤,远远没有到“三月不知肉味”的程度。这时候已经不管食物的来路正不正了。子路给他煮了一只小猪,他什么也不问就吃了;子路剥下别人的衣服去换了一点酒,他什么也不问只管喝。后来鲁哀公请他吃饭,穷讲究就多了,“席不
端弗坐,割不正弗食”这一套就来了。子路不明白这是什么原因,向他请教,孔了回答了一句老实话:“那时候是为了活,现在可要坚持礼义。”
吃饭成为他维护“礼法”的工作现场。为了弘扬“礼法”,纠正种种不合“礼法”的行为,孔子利用吃饭做了许多工作。在这方面,具有代表性的故事有两个。一个是“先黍后桃”的故事。《韩非子·外储说左下》说:“孔子御坐于鲁哀公,哀公赐之桃与黍。哀公请用。孔子先饭黍而后啖桃。左右皆掩口而笑。哀公曰:‘黍者,非饭之也,以雪桃也。’仲尼对曰:‘丘知之矣。夫黍者,五谷之长也,祭先王为上盛。果瞱有六,而桃为下,祭先王不得入庙。丘闻之也,君子以贱雪贵,不闻以贵雪贱。今以五谷之长雪果瞱之下,是从上雪下也。丘以为妨义,故不敢以先于宗庙之盛也。’”故事说鲁哀公赏赐孔子吃桃子,事先把黍子发给他,让他用来擦桃子皮上的细毛。可是孔子却先把黍子吃下去了,然后再吃桃子。旁边的侍从看了都发笑。鲁哀公不得不告诉他,说:“黍不是用来吃的,而是用来擦桃子的。”孔子回答说:“我知道。可是黍是五谷之尊,祭祀的时候用它来做粢盛,桃子是六种瓜果中的下品,祭祀的时候根本轮不上。用五谷之尊来擦瓜果中的下品,上下错位,有损于义,我怎么能这样做呢?”另一个是“不食肉而飧”的故事。《礼记·玉藻》说:“孔子食于季氏,不辞,不食肉而飧。”当时礼法规定,客人在吃饭前必须先行推辞之礼,即首先起身表示推辞,然后才可以坐下吃饭;开始吃饭后,则应当首先吃肉块,然后依次吃其他食物,一直到吃饱。吃饱之后,再行“飧礼”,即吃上三口水泡饭,表示用餐结束。孔子在季氏家里吃饭,既不行推辞之礼,也不按照次序吃,还没有吃肉就吃水泡饭。这实际上是在用行动批评季氏进食失礼。
吃饭也是他对学生进行教育的课堂。《吕氏春秋·审分览》说,也是在厄于陈蔡之间的日子里,有一天孔子昼寝,“颜回索米,得而爨之”。饭快要熟,孔子远远地看见颜回用手抓锅里的饭吃,“佯为不见之”。不久,饭熟了,颜回请老师吃饭。孔子说:“刚才梦见我的父亲,我要用饭来祭祀他。”颜回说:“不行啊。刚才房上有灰尘掉进锅里面,那些米我舍不得扔掉,被我吃过了。这饭不能再用来祭祀了。”孔子不得不为他的诚实所感动。当时礼法规定,用来祭祀的饭菜,所有人都不能先动一筷子,必须等到祭祀结束,人才能吃。孔子说要进行祭祀,不过是想考验一下颜回是否能坦率承认自己已经吃过了锅里的饭。如果颜回什么话也不说,您要祭,我就给您把饭盛来让您祭祀,那么,孔子处理这件事就会成为学生品德教育的重要一课。但是,颜回不愧是颜回,他很诚实地说明自己吃过了,并且说明了自己为什么吃的原因。因此,这堂课实际上使师生双方都受到一次深刻的教育。
为"失意者"塑铜像
在雅典奥运会田径赛场上,人们又看到了"常青树"奥蒂的身影。作为田径比赛年龄最大的选手--44岁的她,参加了女子100米、200米的比赛。尽管均被挡在决赛门外,其中进入200米半决赛后,她因身体原因不得不退出争夺,但她还是获得了世人的赞许和敬佩。
1980年,20岁的奥蒂开始参加奥运会,便获得200米铜牌。这位牙买加姑娘当即下定决心,要在以后的比赛中夺取奥运会金牌。怎奈她的运气真是太差了,先是碰上了"猛男"似的世界纪录保持者美国美人格里菲斯·乔伊纳,后又遇上从跨栏客串短跑、神勇异常的的美国"飞人"德弗斯,奥蒂一次次被挡在了她们身后。
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她100米跑出了10秒85的高水平,竟然只获得第五。4年后的亚特兰大奥运会,奥蒂与德弗斯在100米决赛中同时领先,并以10秒94并肩冲过终点,裁判只好借助计算机对终点高速摄影照片进行判断。裁定结果是,德弗斯比奥蒂早千分之五秒冲过终点线、即仅仅快了5公分的距离。奥蒂只能流着眼泪接过银牌。
2000年悉尼奥运会,奥蒂在100米比赛中获得第四,却在4×100米接力比赛中为牙买加夺得一枚铜牌。赛后,已届不惑之年的她无奈地表示,自己将离开跑道,去专心致力于所爱的服装设计事业。 谁也没有料到,雅典奥运会,奥蒂又回到了自己熟悉的跑道上,并在100米预赛中跑出了11秒14的不俗成绩。
回头看来,在24年间,奥蒂先后参加了七届奥运会,获7枚奖牌,虽然始终未能成为金牌英雄,虽然2002年她已经加入斯洛文尼亚国籍,但牙买加体育部门最近还是决定,斥资100万美金,为奥蒂建一座铜质塑像。
与奥蒂"同病相怜"的还有一位男子短跑选手--纳米比亚的弗雷纳里克斯。他是上世纪90年代世界最优秀的男子短跑选手之一。无奈"生不逢时",先有英国的克里斯蒂,后有世界纪录创造者、法国的贝利和美国的迈克尔·约翰逊与之并肩比赛,致使1992年和1996年两届奥运会,表现相当抢眼的弗雷纳里克斯在100米、200米比赛中,都与冠军擦肩而过。 4枚奥运会银牌让他尴尬地得名"银牌专业户"。即便如此,弗雷纳里克斯也没有恢心。雅典奥运会,37岁的他还是奋力夺得了200米第四名。
前不久,弗雷德里克斯被推选为国际奥委会运动员委员会委员。这是在雅典奥运会上由参赛选手投票当选的。现在的19名委员中,俄罗斯的布勃卡、摩洛哥的奎罗伊、中国的邓亚萍等多数人都获得过奥运会冠军。弗雷德里克斯能够跻身其中,足以表明各国运动员对这位老将的尊重和对其锲而不舍追求精神的肯定和褒奖。
他们也是胜利者
若问奥运会马拉松赛的纪录是多少,不少田径迷一定会脱口而出:男子由葡萄牙的洛佩斯保持,为两小时09分21秒。女子纪录为日本选手高桥尚子所创,为两小时23分14秒。可如果再问,奥运会历史上,跑完马拉松用时最多的选手为何人?他们一定会愕然:"还有这样的纪录?"这是一个特殊的纪录,因为它纪录着一个让人感动的故事。
那是1912年斯德哥尔摩奥运会男子马拉松比赛结束后,组织者发现参赛的68人,除33人中途退出,34人跑完全程外,日本运动员金栗四三却不知去向。 第二天他们才从日本代表团处得知,金栗四三比赛途中进入路边一家住户讨水喝,顺便躺下休息,居然呼噜呼噜睡着了。一觉起来,马拉松赛早就结束了。 从亚洲千里迢迢赶到欧洲参加奥运会,竟然"半途而废",金栗四三后悔而又扫兴地回到日本。之后,每次与别人谈起这件事,他总觉得生活中一件重要的事没有完成,失落感日益中深。
转眼到了1966年,金栗四三已逾古稀之年。为了弥补已经困扰自己五十多年的缺憾,老人专程前往瑞典的斯德哥尔摩。他找到当年奥运会马拉松比赛的旧地,找到自己当时中途离去的地方,然后,步履蹒跚地跑完了几十年前就应跑完的距离。 从1912年参加奥运会马拉松比赛,到最后跑至终点,金栗四三用了54年8个月26天再加8小时32分,创造了一个特殊的纪录。这件耐人寻味的奥运故事吸引了当地媒体的记者,他们纷纷跑来采访金栗四三,并为老人的精神所折服。他们一致认为:"这位昔日的奥运选手、如今的日本老者,不是失败者,而是一位胜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