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早期主要有马来人居住,其最早的文献记载源自13世纪的中国。
14世纪,明朝把新加坡称作“淡马锡”(爪哇语:Temasek)。
1819年1月29日,英国不列颠东印度公司雇员斯坦福·莱佛士登陆新加坡,并开始管辖该地区。1824年,新加坡正式成为英国殖民地,最初隶属于英属印度殖民当局管辖。1867年,新加坡升格为海峡殖民地,和槟城、马六甲并列一个辖区,直接受英国统治。
1942年2月15日(太平洋战争时期),日本占领新加坡,并将之更名为“昭南岛”,行政上称作“昭南特别市”,其中“昭南”一词取自“昭和年间所得之南地”一文,同时也有“南方之光”和“昭和天皇在南洋之领土”的意思。1945年9月12日,日军宣布投降,英国重新管辖新加坡,并恢复其名为“Singapore”。1959年,新加坡取得自治地位。1963年,新加坡连同当时的马来亚联合邦、砂拉越以及北婆罗洲(现沙巴)共组成立马来西亚联邦,从而完全脱离英国统治。
在马来西亚期间,李光耀由于和当时马来西亚联邦政府在种族权利分配上意见不合, 李光耀主张以“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的民族平等方式来取代“土著优先”的保护土著政策。人民行动党与巫统的政治较量更在1964年7月及9月两次引发新加坡种族骚乱。最后,首相东姑阿都拉曼以避免局势恶化为由,在1965年8月7日要求新加坡退出马来西亚,于是,8月9日,以巫统为首的执政联盟在国会紧急通过修宪,解除新加坡与马来西亚的关系,使其成为独立的主权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