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开除员工的问题时,需依《劳动合同法》39条。若员工违反法规定情况,单位有权辞退无需赔偿。但若单位主动辞退员工,且无正当理由,也未支付经济补偿,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且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条件,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且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除经济补偿金外,还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即有特定情形时,单位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支付额外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情形包括员工健康状况、工作能力或劳动合同环境变化等。
综上所述,开除员工的赔偿需视情况而定,依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条例,确保合法合理的处理流程。单位应确保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依据法律规定履行相应义务,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