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矛盾对立统一原理: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这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应用此原理时,我们应采取辩证的观点,既看到事物的对立面,也看到它们的统一面,坚持两点论和二分法。
2. 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是事物固有的属性,不受主观意志影响。基于这一认识,我们应正视并揭露矛盾,分析其特点,以合理的方式解决问题。
3. 矛盾的特殊性:每种矛盾都有其独特性,要求我们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
4. 矛盾的转化: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我们应通过主观努力创造有利条件,推动矛盾向积极的方向发展。
5. 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次要矛盾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主要矛盾的发展。在处理问题时,要抓住主要矛盾,同时兼顾次要矛盾。
6. 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两者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我们在分析问题时,要全面考虑,区分主次。
7. 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在分析问题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和主要方面,也要注意到次要矛盾和次要方面。但同时,要抓住重点,抓住主要矛盾和主要方面,这样才能把握问题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