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开展提醒函询诫勉工作总结1】
2024年,娄底市认真总结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好经验好做法,在领导干部中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以中组部下发《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为契机,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提醒、函询、诫勉工作力度,坚持预防在先、预防和惩戒并举,促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增强规矩意识。市县两级组织部门采取多种形式认真抓好《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等制度的学习宣传工作,增强领导干部特别是组工干部关于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的程序意识、法规意识。市委组织部在部务会上进行学习传达,开展专题讨论,并在全部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时进行专题讲课。各县市区、市直单位也通过干部培训、专题研讨等形式开展学习。通过学习讨论,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规矩意识。
二是建立互通平台,及时收集信息。健全电话、网络、信访、短信“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实现市县两级“12380”信息举报平台互联互通,健全干部不良信息收集机制,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建立台账,及时处理。畅通与纪检、政法、信访、财政、审计等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定期交流情况,沟通信息,研究问题,实现信息共享。探索建立干部监督“大数据”系统,及时为开展提醒、函询、诫勉工作提供事实依据。
三是做好结合文章,彰显工作成效。按照《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要求,在干部的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单位党组织及其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根据问题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对有问题的干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函询,念“紧箍咒”、打“预防针”。对涉嫌违规违纪的人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加大问责查处力度。对查实的`典型案件,深入剖析、适时通报,对相关责任人该问责的问责、该处理的处理。做好结合文章,把开展领导干部提醒、函询、诫勉工作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三龄审核、干部档案专项审核、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结合起来,既提高了提醒、函询、诫勉的针对性,又推动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今年以来,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开展提醒谈话28批次,提醒县处级干部156人次,科级及以下干部14次;针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函询正处级领导干部1人;书面诫勉6人次,谈话诫勉24人次,共诫勉科级及以下干部27人。其中市委组织部对111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不一致的处级领导干部和45名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中发现疑问的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在全市干部中引起一定的震慑。目前,接受诫勉影响评先评优、六个月不得提拔或重用的条规已深入人心,对我市从严管理干部,从严监督干部履职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4开展提醒函询诫勉工作总结2】
安图县突出三个抓手,切实做好中组部出台的《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的工作落实。
一是及时传达精神,抓好县级领导学习。安图县在接到中组部印发的(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后,县委高度重视,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组织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专题学习了《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进一步理解和认识中央制定《实施细则》的时代背景和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学好用好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新举措。
二是认真学习研究,抓好组工干部学习。通过小组讨论等形式,认真组织组工干部深入学习《实施细则》,细致研究提醒、函询、诫勉的适用对象、范围、层次等规定要素,深刻领会《实施细则》的制定既是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也是关心爱护干部的新举措。在日常干部监督管理中,及时发现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真正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抓好制度执行落实。在全省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中,结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规定,区分问题类别和性质,严格执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排查出存在漏报个人事项和未及时上交保管因私出国(境)证件问题的10名领导干部进行书面提醒,并给予了批评教育,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