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进行较长或转弯较多的管路穿线时,应向管内吹入适量的滑石粉以辅助导线穿行。对于仅2至3根导线的较小管路,可将导线前端绝缘层去除,然后将其线芯直接插入带线的盘圈内并折回压实,确保绑扎牢固,形成一个平滑的锥形过渡部位。
2. 当导线数量较多或导线截面较大时,可将导线前端绝缘层去除,然后将线芯错开排列在带线上,并使用绑线缠绕扎紧。绑扎点应形成一个平滑的锥形过渡部位,以便于导线穿行。同一交流回路的导线必须穿于同一管内。
3. 不同回路、不同电压以及交流与直流的导线,通常不应穿入同一管内。但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例外:额定电压为50V以下的回路;同一设备或同一流水作业线设备的电力回路和无特殊防干扰要求的控制回路;同一花灯的几个回路;同类照明的几个回路;但管内的导线总数不应多于8根。
4. 在导线经过变形缝处,余中穗补偿装置应保证活动自如,导线应留有一定的余度。敷设于垂直管路中的导线,若长度超过特定值,应在管口处和接线盒中进行固定。具体长度限制为:截面积为50mm2的导线为30m;截面积为70mm2的导线为20m;截面积在180~240mm2之间的导线为18m。
5. 穿线完成后剪断导线时,导线的预留长度应根据不同情况考虑:接线盒、开关盒、插座盒及灯头盒内导线的预留长度应为15cm;配电箱内导线的预留长度应为配电箱体周长的1/2;出户导线的预留长度应为1.5m;在分支处公用导线,可不剪断导线而直接穿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