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以下称为“甲方”)与受让方(以下称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于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转让佳园佳园小区地下停车库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标的
甲方转让的车库位于佳园佳园小区1幢与2幢之间的地下停车库,编号为A-005号,其具体位置以地下车库平面附图为参考。甲方确保对上述车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且产权清晰,无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乙方将获得与佳园小区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有具体规定的,乙方所享有的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 转让金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不含汽车车库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需在协议签订时一次性付清全部车库转让金。
2. 甲方收到车库转让金后,原佳园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车库而来的相关权益转移至乙方,甲方不得再行处置该车库。
3. 转让后,甲乙双方需到佳园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备案,并办理车库物业管理费缴存的移交手续。
四、使用管理
1. 自甲方移交给乙方后,所有费用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 乙方使用停车库时,需遵守佳园小区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缴纳车库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五、生效条件
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产生争议时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契约收存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佳园小区物业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