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
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他的伙伴——比尔抛弃了,他独自在荒原上寻找着出路。冬天逼近了,环境十分恶劣,他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重伤不停的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
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
野性的呼唤
小说描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被盗卖到阿拉斯加干苦工,劳动极为繁重,环境极为艰险。狗队每天拉雪橇在雪地上行走40英里,而每只狗所得到的食物是根本吃不饱的一磅半鱼干。狗统统被累倒拖垮后就被主人卖掉,来榨取最后一滴油水。巴克忍受了各种虐待,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下,练成吃苦的精神,比其它狗更机敏、更勇猛,最后和史皮兹争夺强者地位,结果巴克成为生存斗争的胜利者。在巴克的内心野性的力量在呼唤着他,最后他回到狼群中。这不说明它的退化,而说明它要在更加直接地进行生存竞争的地方,证明自己是强者。最后巴克也确实以勇猛和聪明,赢得狼群的领袖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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