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围棋职业棋手人数在200到500之间,活跃棋手约300人,其余为不活跃棋手。自1964年起,中国围棋实行段位制,第一批获得段位的棋手有43人,段位从初段至五段不等,最高段位为五段。1982年,国家体委制定了《围棋棋手段位标准》,并公布了第一批高段棋手,包括陈祖德、聂卫平、吴淞笙等九段棋手。
然而,段位作为一种终身荣誉制度,随着围棋运动的发展,其局限性逐渐显现。为更科学地评估棋手实力,中国围棋开始采用等级分制度。等级分基于棋手比赛成绩,具有一定的科学性,能够及时反映棋手的即时实力水平,且适应了围棋运动发展的需求。等级分与段位互为补充,共同衡量棋手实力。
自1995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等级分制度试行。在此期间,所有指定比赛的成绩都被用于等级分计算并公布。等级分的初始标准是,九段棋手2560分,八段2520分,以此类推至初段2240分。对于有特殊贡献的棋手,会适当加分。
等级分制度的实施,使得围棋比赛结果更加量化,为棋手提供了更为公平的竞争环境。同时,它也为棋手提供了提升实力的明确目标。随着围棋运动的不断发展,等级分制度将继续完善,为中国围棋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