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不等同于事业编制。
国企的正式工作人员通常被认为是有编制的,但实际上,国企并没有编制,这是因为国企改革已经进行多年,现在的国企主要分为正式工、合同工和临时工。与国企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其性质取决于合同的具体内容和性质;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则是有事业编制的,这类编制是为了满足国家在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的需要,其经费通常由国家事业费开支。国有独资公司的职工没有行政编制或事业单位编制,因为这些公司是由国家单独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政协成员也不具有事业编制,因为政协并不属于国家机关单位。
国企的性质与分类:
1、国有独资公司:指国家出资设立,国家独资经营管理的企业;
2、国有控股公司:国家出资占主导地位,对企业具有控制权;
3、国有参股公司:国家作为股东之一参与投资,但不一定拥有控股权;
4、国有全资企业:资产完全属于国家所有,不涉及其他私人或法人股东;
5、国有经济:指国家拥有的所有企业形成的经济总体,包括上述各类国企形式。
综上所述,国企并不等同于事业编制,国企的工作人员分为正式工、合同工和临时工。与国企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的性质取决于合同内容,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则有事业编制。国有独资公司的职工也没有行政编制或事业单位编制。政协成员也不具有事业编制,因为政协并不属于国家机关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第三十九条
本法所称企业改制是指:
1. 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
2.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3. 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