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套曲”是西洋作曲法中的一种理论,它涵盖着由若干乐曲或乐章所组成的成套器乐曲或声乐曲,如奏鸣曲、交响曲、组曲、康塔塔等全统括在“套曲”的范围内。
2. 同时也应当看到,在我国曾有人拿“套曲”来阐述传统文化宋元“北曲”中的音乐表现形式,但由于此说未能精辟概括“北曲”的艺术特征,加上容易同西洋音乐中的“套曲”混淆,遭到了学者的扬弃,因此现在大都持“套数”为正论。
3. 据《辍耕录》载:“成文章曰乐府,有尾声曰套数。”关于“套数”,公允之论是这样的:“套数”是北曲中特有的一种曲牌联套的音乐程式,它是用多种曲调互相连贯,成为有头有尾的一个整套曲子。
4. 套曲和组曲套曲是个大概念,凡是由几个独立段落构成的音乐作品都叫作套曲,像交响曲、协奏曲就都属于套曲结构,组曲也是套曲中的一种。
5. 构成套曲的各段(或各乐章)有时只是一种很松散的联合,但有时也存在严格的整体结构,有的作品甚至各乐章采用同一个主题,以取得完整的效果。
6. 在器乐套曲中,最重要的当推奏鸣曲,上面已经介绍过了;声乐套曲则与其他声乐体裁一起放在下面讨论,在这一段里,我们主要了解一下组曲。
7. 组曲是各种器乐套曲中最早出现的形式,现在分成古组曲和现代组曲两种类型。
8. 古组曲是由舞曲发展出来的。早在十五世纪,欧洲的作曲家们就已经不满足那些短小的舞曲。他们将几首舞曲的调性统一起来,然后按照对比的原则、根据不同的风格和速度将它们有机地联缀在一起。
9. 由于它是由舞曲联缀而成,所以又称“舞蹈组曲”。构成古组曲的舞曲有很多种,常见的如阿勒芒德舞曲、波洛奈兹舞曲、库朗特舞曲、加沃特舞曲、吉格舞曲等等。
10. 这些舞曲在十五、十六世纪都运轮曾经广泛地流行于欧洲的民间和宫廷。古组曲所包含的舞曲的数目起先是不固定的,但通常为四首以上。
11. 到巴罗克时期,形成由四首舞曲组成的固定形式。它们的顺序是:阿勒芒德舞曲(四拍子,中速,庄重)—库朗特舞曲(三拍子,稍快,活泼)—萨拉班德舞曲(三拍子,慢速,平稳)—(有时插入其他舞曲)—吉格舞曲(三拍子,快速,跳跃)。
12. 由于这种形式的古组曲在巴罗克时期定型,因此又叫作“巴罗克组曲”。
13. 现代组曲在结构原则上与巴罗克组曲没有根本的区别,只是形式更加自由。在现代组曲中,舞曲已侍悄型经不再是唯一的材料。
14. 十九世纪浪漫乐派的作曲家常常从芭蕾、戏剧、歌剧以至文学作品中取材,写成标题性的交响组曲;例如柴科老猜夫斯基的《天鹅湖组曲》(取自他的舞剧《天鹅湖》)、格里格的《培尔•金特组曲》(取自他为话剧《培尔•金特》所作的配乐)、里姆斯基•科萨科夫的《舍赫拉查达》(以阿拉伯故事集《天方夜潭》为素材)、比捷的《阿莱城姑娘》(取自他为同名话剧作的配乐)等,都是这种富有戏剧性的交响组曲的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