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保护动物有:小熊猫、穿山甲、黑熊、天鹅、鹦鹉、短尾猴、猕猴、藏酋猴、穿山甲、豺、黑熊、石貂、黄喉貂水獭、小爪水獭、斑林狸、大灵猫等共230多种。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九条规定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划分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两种,并在其他条文中规定了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它们的法律地位是相同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已于1988年12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1989年1月14日由林业部、农业部发布施行。
二级保护动物有:小熊猫、穿山甲、黑熊、天鹅、鹦鹉、短尾猴、猕猴、藏酋猴、穿山甲、豺、黑熊、石貂、黄喉貂水獭、小爪水獭、斑林狸、大灵猫等共230多种。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九条规定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划分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两种,并在其他条文中规定了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它们的法律地位是相同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已于1988年12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1989年1月14日由林业部、农业部发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