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善恶之性经论诸师之说种种不一,菩萨璎珞经以顺理为善,违理为恶。
净影寺慧远于大乘义章卷十二中,就人、天、二乘、菩萨、佛等五乘,以阐释善恶之名。即:
(一)顺益为善,违损为恶。即以五乘所修之善法为善;能招感三途果报之因,及人、天中苦果之别报业等,称为恶。
(二)顺理为善,违理为恶。理,指无相空性。佛、菩萨及二乘所修之善法为善;人、天所修之善法是为有相行,故为恶。
(三)体顺为善,体违为恶。体,为己之自体,即指法界之真性。依此义,五乘所缘修之一切善行皆为恶。
天台宗所立之善恶有六种,即:
(一)人、天之善。指五戒、十善等之事善。但因于人、天之果报尽时,仍将堕于三途(地狱、饿鬼、畜生)等恶道之中,故亦为恶。
(二)二乘之善。二乘人能远离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之苦,故为善;但二乘人虽能自度,而不能度他,故亦为恶。
(三)小乘菩萨之善。小乘菩萨慈悲兼济,故为善;但因于自身之中,未断任何烦恼,故亦为恶。
(四)通教三乘之善。三乘同断见忍之烦恼,故为善;但因未见别教中道之理,未断一分之无明,故亦为恶。
(五)别教菩萨之善。别教菩萨能见中道之理,故为善;但因所见之中道为隔历之中道(隔离而不融通之中道),而非圆教之圆融中道,故其所行带有方便,不合于理,是亦为恶。
(六)圆教菩萨之善。圆教菩萨所见之圆妙之理,本为至极之善,但由‘顺、背’及‘达、着’等二义而言,则亦为恶。‘顺、背’,谓顺实相之圆理为善,背之则为恶;‘达、着’,谓达此圆理为善,而于圆理生起执着,则为恶。其中之第二义,系以达、着二者判别善恶,为天台宗独特之说。
经下曰:‘一切众生识始起一想住于缘,顺第一义谛起名善,背第一义谛起为恶。’
大乘义章七曰:‘顺名为善,违名为恶。’同十二曰:‘顺理名善,违理名恶。’
法界次第上之下曰:‘善顺理为义,息倒归真,故云顺理。恶以乖理为义。’
唯识论以顺益此世他世之有漏无漏行法为善,于此世他世违损之有漏行法为恶。若夫如人天之乐果,于此世虽为顺益,于他世不为顺益,故非是善,无记性也。又如恶趣之苦果,于此世虽为违损,于他世不为违损,故非是恶,亦无记性也。
论五曰:‘能为此世它世顺益,故名为善。人天乐果虽于此世能为违顺,非于他世,故不名善。能于此世他世违损,故名不善。恶趣苦果虽于此世能为违损,非于他世,故非不善。 ’
净影约五乘而判三种之善恶:
一顺益为善,违损为恶。若依此义,则上通佛菩萨,下极人天,其所修之行,名为善。招三途之因及人天中苦果之别报业,名为恶。
二顺理为善,违理为恶。理者无相空性也,例如行布施,所施者能施者施物之三轮物存于意中,是违于无相空性之理之有相行也,若不存三轮之相,是顺于理之无相行也。因之顺理为善,违理为恶。若依此义则上从佛菩萨下极二乘,其所修之善法名善,人天众生所修之善法,总为有相行,名之为恶。
三体顺为善,体违为恶。法界之真性,为己自体,体性缘起而成行德,所行自体无如心不缘理,所谓随心之欲而不超轨之境界也,是名为善。若依此义则凡夫二乘无论,即上至三乘,总其缘修之善行,齐为恶也。见大乘义章十二。
天台立六种:
一人天之善。五戒十善之事善也,然人天之果报尽,则还堕于三途,故亦为恶。
二二乘之善。二乘能离三界之苦故名善,然但能自度,不能度他,故亦为恶。故大论谓宁起恶癞野干心,不生声闻辟支佛意。当生死涅盘俱为恶也。
三小乘菩萨之善。慈悲兼济故是善,然彼身中未断一毫之烦恼(小乘菩萨三大劫中不断惑最后一坐成觉),如贮于毒器之食物,食者乃死,故亦为恶。
四通教三乘之善。三乘同断见忍之烦恼,是善也,然堕于二边不见别教中道之理,未断一分之无明,故亦为恶。
五别教菩萨之善。见中道之理是善,然犹为隔历之中道,不能见圆教圆融之妙中,所行带方便不称于理,亦是恶。故涅盘经自白由此以前我等皆为邪见人,邪岂非恶耶?
六圆教菩萨之善。圆妙之理,是至极之善,然此有二义:一顺实相之圆理为善,背之为恶。二达此圆理为善,着之为恶,圆之着尚为恶,况复其余?
止观二之三曰:‘唯圆法名为善,善顺实相名为道,背实相名非道。若达诸恶非恶皆是实相名非道,若达诸恶非恶皆是实相即行非道。通达佛道,若于佛道生着不消甘露,道成非道。’同辅行曰:‘唯圆为善,复有二意:一者以顺为善,以背为恶。次以着为恶,以达为善。’又曰:‘以着为恶,以达为善,圆着尚恶,况复余耶?’以上诸说中净影第一顺益之义同于唯识论之说,第二顺理与第三体顺相兼,同于璎珞经之说。
天台别教之义与净影第二顺理之义同,圆教中之第一义与净影体顺之义及璎珞经之说同。其第二义以达着断善恶之性,为天台独特之发挥。生死即涅盘,烦恼即菩提,于是释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