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特勒于1945年4月30日,下午3点30分,在总理府地下室的避弹房间,开枪自杀。他的新婚妻子埃娃·布劳恩则与此同时吞下了毒药。两人的尸体被侍从用军毯包上,抬至总理府的花园里,浇上汽油,在熊熊大火中化为灰烬,骨灰被埋进一个炮弹坑。
希特勒自杀的手枪型号是“瓦尔特PPK型”, 口径为7.65毫米,序号为201287K,长15厘米 重量280g 弹夹容量22发
希特勒贴身侍卫林格的供词认为:“希特勒用7.65口径的手枪在右太阳穴处开枪。它和另一支作为备用的6.35口径的手枪滑落于地上。希特勒的脑袋向墙壁倾斜,沙发边的地毯上也沾上了鲜血。”林格亲手用毯子裹住尸体,再浇上汽油焚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