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场地交接记录表工程名称见证方名称移交方名称接收方名称交接部位交接日期交接内容:基坑支护已按设计图纸完成2、土方大面已开挖到筏板基础垫层底标高3、施工现场排水工作由接收方负责4、施工现场已具备下道工序施工条件接收方复查及接收意见:见证方意见:单位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