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的,因此在思考问题和处理事情时,我们应当采用联系的观点。这意味着在分析问题时要考虑到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比如原因和结果之间的关系,以及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然而,我们应当避免随意地建立不存在的联系。
2. 联系的客观性要求我们尊重并顺应事物的固有联系,同时反对两种错误:一是用主观臆造的联系取代事物的真实联系;二是忽视联系的客观性,否认事物之间本来的联系。尽管规律性的联系不可改变,人们仍然可以根据这些联系建立新的具体联系。
3. 事物的变化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另一个基本原理。我们应该将事物视为一个不断变化和发展的过程,并在此基础上,明确事物所处的阶段和位置,同时保持与时俱进的态度,培养创新精神,促进新事物的成长。
4. 唯物辩证法强调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而外因则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内外因相互作用,外因通过内因发挥作用。因此,我们在解决问题时既要重视内因的作用,也不能忽视外因的影响。
5. 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将导致质变,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因此,我们应该坚持适度原则,并在适当的时机促成质的飞跃。同时,我们也要重视量的积累过程。
6. 事物发展的道路既有前进性也有曲折性。尽管总体趋势是前进的,但发展过程中会遭遇各种困难和挑战。因此,我们要保持乐观,同时也要做好应对曲折道路的准备。
7.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普遍存在的,我们应该正视并全面分析矛盾,避免片面地看待问题。
8. 每种矛盾都有其特殊性,因此在解决问题时,我们必须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9.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相互关联的,正确理解这一关系可以帮助我们更准确地认识事物,并采取科学的工作方法。
10. 在处理矛盾时,我们应当区分主次,集中精力解决主要矛盾,同时也要注意处理次要矛盾,保持事物的平衡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