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际惯例,通常将距离海平面100千米的高度定义为空气空间与外太空的分界线。这意味着,当飞行器升至100千米以上时,便进入了太空领域,被视为国际空域,不受单一国家领空限制。而100千米以下的空间则被定义为领空,未经允许的他国航空器不得擅自进入或穿越。虽然理论上,在超过100千米高度的地方,仍然存在极其稀薄的大气,但依然处于大气层内,允许他国航天器通行。
这一高度界限的设定,有助于各国明确领空和太空的划分,维护航空安全与空间利用的秩序。具体来说,当飞行器超过100千米高度时,其运行主要涉及空间探测、卫星发射及卫星运行等太空活动。这些活动通常需要国际合作与协调,以便充分利用太空资源。而100千米以下的领空,则主要由各主权国家负责管理和保护,任何航空器必须获得许可才能进入。
此外,这一高度界限的设定还具有一定的科学依据。在距离地面100千米以上的地方,大气层变得非常稀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飞行器在这一高度的飞行与在真空中飞行无异。而100千米以下的领空,由于存在显著的大气压力和温度变化,飞行器在这一高度的飞行需要考虑诸多大气环境因素,如空气密度、风速等,这些因素对飞行器的性能和安全性具有重要影响。
综上所述,100千米高度界限的设定不仅有助于国际间的航空安全与空间利用协调,也为各国在领空与太空划分方面提供了明确的依据,确保了航空活动与太空探索的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