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的“三大批判”构成了他伟大的哲学体系,即《纯粹理性批判》(1781年)、《实践理性批判》(1788年)和《判断力批判》(1790年)。
《纯粹理性批判》要回答的问题是:我们能知道什么?康德的回答是:我们只能知道自然科学让我们认识的东西;哲学除了能帮助我们澄清让知识成为可能的必要条件外,就没有什么更多的用处了,自柏拉图以来年形而上学问题其实是无解的。
对康德来说,要想回答“我们能知道什么?”这个问题,首先要看认识者和被认识者之间的关系如何。古典哲学中的真理被看成语言与事物的一致相应。康德问道:这种一致如何才能成为可能?事物是具体的和物化的,而语言是抽象的,这两种东西怎么会一致呢?实际上人只能感知物体的某些特性,例如质量、体积、形状、数量、重量、运动速度等等。没有这些特性,我们对物体也就无从想象。这是物体的主要特性。物体还有其他从属特性,例如颜色、声音、味道和温度感觉等。这些从属特性虽然是物体的一部分,但是人们可以进行不同的想象。例如我们可以把一张蓝色的桌子想象成绿色的桌子。
这种主要特性和从属特性的区别让人进一步问道:外部世界的真实情况究竟如何?因为如果我对物体的某些特性可以进行不同的想象,那么,这些特性似乎只在我的感知中存在,我怎样才能肯定世界只不过是存在于我的头脑当中呢?因此,只有在人的头脑中,语言与事物的一致(真理)似乎才是可能存在的。
这当然是令人绝望的极端怀疑主义。如果人们不甘于接受这一观点该怎么办?也许确实存在一种我们无法认知的外部世界,即又该怎么办?在康德以前,哲学家简单地把这个问题推给上帝:我们的思想与外部世界是一致的,这是因为上帝愿意这样安排。但问题是:我们怎么知道上帝让我们看到的事物就是事物的本来面目?
康德把这个问题给彻底颠倒了。在此之前,人们让认识向外部事物看齐。而康德认为,如果我们颠倒一下,让事物向我们的认识看齐,该会如何呢?康德将这一思维方式与哥白尼的“日心说”相比较:在哥白尼以前,人们一直以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所有的星球都绕着地球转,而哥白尼却认为,我们所处的地球在围绕着其他星球转。
康德给哲学带来了哥白尼式的转变。他说,不是事物在影响人,而是人在影响事物。是人在构造现实世界,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人比事物本身更重要。康德甚至认为,其实我们根本不可能认识到事物的真实性,我们只能认识事物的表象。
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研究了人类感知的形式,即空间与时间。存在于时间与空间里的物质被人类的理解力加工为经验,而康德却把人类理解力的形式称为“纯范畴”。这些人类理性的形式中包括人们对灵魂世界和上帝的设想,康德将其理解为某种制约原则,人们的经验世界就是构架在这些原则之上的。
《纯粹理性批判》是研究人类如何认识外部世界的问题,而康德1788年发表的《实践理性批判》回答的是伦理学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做?简单地解释,康德告诉人类:我们尽自己的义务。但是,什么叫做“尽义务”?为了回答这个问题,康德提出了著名的“绝对命令”:“无论做什么,都应该使你的意志所遵循的准则同时能够成为一条普遍的法律。”康德认为,人在道德上是自主的,人的行为虽然受客观限制,但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人在道德方面具有自由能力,能超越因果,有能力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判断力批判》要回答的问题是:我们可以抱有什么希望?康德给出的答案是:如果真能做到有道德的话,就必须假设有上帝的存在,假设生命的结束并不是一切的终了。在《判断力批判》中,康德最关心的问题还有人类精神活动的目的、意义和作用方式,包括人的美学鉴赏能力和幻想能力。
1795年出版的《论永久和平》应该是康德为人类贡献的最后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力作,书中提出了世界公民、世界联邦、不干涉内政的主权国家原则等至今仍有现实意义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