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十项内容:
一、幼儿园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障制度》以及相关的法规规章和制度。
二、幼儿入园:家长要出具户口薄,当地卫生院儿童健康证明和幼儿预防接种证明。幼儿园不接收证明不全或患有传染病的幼儿入园。
三、幼儿园为每位幼儿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坚持每日晨午检,对幼儿特异体质的要求实施特殊保护,注意幼儿口腔卫生,保护幼儿视力。
四、幼儿园职工持健康证上岗。每年体检一次严禁有传染性疾病,心理神经疾病或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的人员从事幼教工作。
五、认真制定科学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进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5小时户外活动时间,一般每天不少于两小时,其中体育活动的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要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以及本地的自然环境,有计划锻炼幼儿机体,增强身体的适应和抵抗能力。
六、严格执行消毒制度,活动室寝室,玩具毛巾,水杯,餐具,厕所等,每天要消毒一次,防止交叉感染。
七、搞好幼儿营养调查,做到科学配餐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习惯,教育幼儿不挑食不偏食不随便吃零食。及时发现分析解决幼儿进食异常情况。
八、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预防疾病和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幼儿预防接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