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的美学思想主要体现在:
一、“善美”与人生价值
“善”为什么会是一种美?“美”在中国原始古义里与善并无太大区别,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美与善同意。”荀子说:“移风易俗,天下皆宁,美善相乐。”(《荀子?乐论》)“善美”体现在善表现的人性美、心灵美给人精神的愉悦,人们在善言善行中感受到人际间的和睦美好,体会到自我道德提升的满足。
善不仅带来精神的愉悦美,同时也可招致生活的美好,善有善报,所谓“瑞应善物”,善的心灵也就可获得福禄。不仅如此,“积善之家必有余庆”,善也可影响子孙后代的幸福,否则作恶多端必将殃及后代,招致果报。显然,善也就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善恶的因果链条时时牵引着人们的行为,由道家发展而来的道教以此劝化众生,多行善事,广积阴德,造福子孙。
二、“生美”与人生态度
“天地之大德曰生”(葛洪:《抱朴子内篇?勤求》),“人之所贵者,生也”(司马承祯《坐忘论序》);道家崇尚生命,尊重生命。其所认为的“生”是一种和谐统一的春天般的“生”。阴阳二气和谐流动,达到最完满的状态,就必然实现一种祥和的“生”,在这里,宇宙万物生机勃勃,春意盎然。在“生”中,生命的创造力绵绵长存,用之不竭,让人体会到无穷美感,而绝不是爆发式的狂冲猛刺。
三、“真美”与人格理想
“真”作为道家哲学的一重要范畴,其基本的涵义是“真实的本性”,如《道德经》二十一章:“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庄子更是把“真”作为其价值取向,“谨守而勿失,是谓反其真”(《南华真经?秋水》),反对一切违背人的“性命之情”的虚假矫情,无拘无束的表现人受之于天的真性真情,此所谓“法天贵真”。而庄子同时把其理想人格称“真人”:“ 古之真人,不逆寡,不雄成,不谟士。若然者,过而弗悔,当而不自得也。”(《南华真经?大宗师》)
真人是得道的彻悟者,他谨守道的至真至纯本性,顺其自然,“见素抱朴”,实现原始的本然状态,这就是自然美,没有矫饰的质朴美。另外,真人德合于道,以豁达超然的态度对待世事,心无所累,乐在其中,精神的自由美自然是常人不可想象的。真人禀承了“道”谦逊宽容的一切品德,因为体味到了物我同一,道通为一的宇宙真谛,获得真知,举手投足无不从心所欲又自合大道,“相爱而不知以为仁”(《南华真经?天地》)。
这样的大仁是极高的道德境界,也是德性圆融的至善之美,真善统一的人格之美。所以说,真人是道家修炼的终极理想,也是修道人的美学人格理想,这一理想人格不仅仅为修道者所努力依从和追求,也成为千百年来中国古代知识分子所追求的对象,真人与儒家的“圣人”都为人们所标榜。“全真派”的王重阳及其弟子“七真”即由儒入道,希望通过刻苦修身成仙,实现宗教美学理想人格。
四、“道美”与人生境界
作为“玄之又玄,众妙之门”(《道德经》一章)的 “道”是道家美学的最高范畴。 “道”是“大”是“美”,而且是最高意义的美,“妙”字便显示出其无与伦比的美。“道美”首先表现在道的朦胧美和不可捉摸的神秘美,“视乎冥冥,听乎无声。冥冥之中,独见晓焉;无声之中,独闻和焉。故深之又深,而能物焉;神之又神,而能精焉,故其与万物接也,至无而供其求,时骋而要其宿。”(《南华真经》的“深”和“神”无论如何是不能靠一般感官可以把握的,但这种神秘却给人无限的遐想,给人美的享受。
其次,道美却并非不可感知,天地万物之美正是道所化育产生的,体现了无形的道的大美,“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故至人无为,大圣不作,观于天地之谓也。”气象万千,波澜壮阔的天地之美一直为人们所探求,“析万物之理,判天地之美”是人们追求的最大快乐,最终达到与天合的至美境界,也是最高的审美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