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保险行业整体上呈现高质量发展,但在过去一段时间,个别激进公司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如股权结构复杂、实际控制人凌驾于公司治理之上;资本不实,挪用保险资金自我注资、循环使用、虚增资本;违规代持、超比例持股,把保险公司异化为融资平台等。为切实加强股权监管,保监会去年以来就通过问询等形式对保险公司进行关联关系穿透性审查。
今年1月,保监会连发两则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审查力度加大。1月16日,保监会针对长安责任和利安人寿下发两则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保监会指出,长安责任股东泰山金建担保有限公司在2024年增资申请中,违规代持股份,以非自有资金出资;而利安人寿股东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2024年11月增资申请中,违规代持股份。
保监会发展改革部主任何肖锋说:“股权管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监管在关联关系的认定、入股资金真实性问题、监管手段有限等诸多方面面临很多挑战以及现实问题。比如关联关系在企业会计准则或者《公司法》中都有非常详细的规定,但是规则列明了以后,往往变成寻求钻政策空子的投资人的说明书。”
为了加强对资本的审查力度,《办法》明确监管部门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在股权结构、资金来源以及实际控制人等方面,对保险公司实施穿透式监管。强化对投资人背景、资质和关联关系穿透性审查,将一致行动人纳入关联方管理,明确可以对资金来源向上追溯认定,将保险公司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变更纳入备案管理,重点解决隐匿关联关系、隐形股东、违规代持等问题。对于使用非自有资金投资入股的,规定了包括责令转让股权、撤销行政许可、限制投资保险业等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