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室标准面积是根据学生数量确定的,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中学不低于1.12 平方米。
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 米以上距离。教室内各列课桌间应有不小于0.6 米宽的纵向走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0.6 米的横行走道。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不超过9米。
教室的其他规定。
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
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应分别不低于150LX和200LX,照度分布均匀。自然采光不足时应辅以人工照明。
以上内容参考 灌南县政府——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