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起重作业人员资格要求
1. 起重作业属于特种作业,从事该作业的司机、指挥员、司索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2. 起重作业时,必须有指挥员、起重司机、司索员三人协同作业,一人不得同时兼任两职。
二、起重作业前的检查
3. 作业前,应对起重机械、工具、吊具、吊绳和索具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方可使用。
三、起重作业中的操作规范
4. 起重作业时,只能由一人担任指挥员,其他人员必须听从指挥员指挥。
5. 起重作业开始前,司机必须鸣铃警示,确认危险区内无人时,才能开始作业。
6. 紧急情况下,任何人都可发出停止或避让信号,司机必须执行。
7. 起吊重物时,必须先进行离地0.5米试吊,确认安全后才进行起吊。
8. 起重机吊臂下不准站人,严禁操作吊臂在人的上方经过。
9. 司索员应在起吊前离开危险区域;起吊时,严禁站在起吊物上或用手扶住起吊物以及跟随起吊物行走。
10. 严禁站在不牢固的物件上方挂钩、松钩以及捆绑物件。
11. 严禁用起重机进行歪拉斜吊;严禁超负荷起吊。
四、起重作业结束后的处理
12. 作业结束,绳索、吊具等用具要收拾并放置规定地点,要加强检查,及时更换应报废的用具。
五、厂内车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1. 从事厂内车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或安监部门发出的厂内车驾驶《操作证》,方准许驾驶作业。
2. 驾驶员上岗时要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品。
3. 驾驶前,要检查车辆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后视镜、轮胎等技术状况,确认完好才能驾车作业。
4. 车辆装载货物要捆扎牢固,摆放均衡,防止重心偏移倾翻。
5. 装卸货物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转移到安全地点。
6. 严禁酒后驾车,不得在行驶时吸烟,饮食、攀谈和从事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
7. 严禁超载、滥载;严禁人货混载。
8. 装载易燃易爆物品时要遵守有关规定。
9. 严格遵守厂内车行驶规定,严禁超速行驶。
10. 汽车吊(起重机)驾驶员除持有《驾驶证》外,还须持起重司机《操作证》;除遵守上述有关规定外,还须遵守起重作业有关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