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应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期限进行年审: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内每年检验1次,超5年则每6个月检验1次;(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内每年检验1次,超10年则每6个月检验1次;(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内每2年检验1次,超6年则每年检验1次,超15年则每6个月检验1次;(四)摩托车4年内每2年检验1次,超4年则每年检验1次;(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若在规定检验期限内通过安全技术检验,则不再重复检验。车辆年检是取得正式号牌和行驶证的车辆必须要做的检测,可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加强汽车保养,从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年审日前3个月内,机动车可接受检测并申请年审。因故不能参加定期审验的车辆应提前向车辆管理机关申请延期。无故不参加定期检验的车辆将禁止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