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奴人的生活习俗
匈奴是我国古代多民族国家中的一个游牧部族。它兴起于公元前3世纪(战国时期),衰落于公元1世纪(东汉初)。匈奴自东汉初分裂为南北二部之后,南匈奴入塞,北匈奴西迁。他们在大漠南北活跃了约300年后,又在中原地区继续活跃了约200年,是一个对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都曾有过较大影响的民族。对于匈奴人的生活习俗,国内外学者探讨的很多。由于他们没有本民族的文字,无法对民族有一个完整地记忆,我们现在只能从相关的史料里找到一些零星资料将它们串起来,以共大家参考。
一、饮食
1. 食肉饮酪
匈奴的社会经济主要是畜牧业。畜群既是生产资料,又是生活资料。冒顿(modu,音读默)单于初期,匈奴控弦之士已多达30余万(控弦之士即引弓之士)。公元前200年,冒顿单于围汉高帝刘邦于白登时,曾纵精兵40万骑(《汉书》为30万),而且西方尽为一色白马,东方尽为驰(青龙色)马,北方尽为骊(黑色)马,南方尽为辟(赤黄色)马,从整齐壮观的军马阵亦可见其畜牧业发达程度。公元前127年,卫青击匈奴之“楼烦、白羊王于河南”,曾获牛羊100余万头只,说明匈奴楼烦、白羊王的畜牧业也是相当发达的。公元89年,窦宪破匈奴北单于时亦获马、牛、羊、橐驼100余万头。五胡十六国时期,匈奴的畜牧业也很发达。如公元391年,北魏破铁弗匈奴卫辰时,就曾获其“名马三十余万、牛羊四百余万”。公元427年,拓跋焘平卢水胡赫连昌时,亦“获马三十余万匹、牛羊数千万”。
由于匈奴有如此兴盛的畜牧业,所以他们的衣食住行及生活、生产皆离不开牲畜。史书记载,匈奴“自君王以下,咸食畜肉”, “匈奴之俗,食畜肉,饮其汁,衣其皮”。所谓咸食肉,《汉书·匈奴传》颜师古注曰,“言无米粟,唯食肉”也。他们所食之肉,除牧养之牲畜外,尚有狩猎所获之猎物。《史记·匈奴列传》载,他们“射鸟鼠”,“射狐兔”,并“用为食”。匈奴狩猎业也很发达,平时他们一边放牧,一边“射猎禽兽”以“为生业”。有时狩猎远至北海(今贝加尔湖)一带。公元前43年,入塞的呼韩邪单于欲北归,原因之一就是“塞下禽兽尽”,射猎无所得。古老的阴山岩画中,真实地记录了许多关于游牧人行猎的场景。他们行猎时分单猎、群猎和围猎3种。猎人既有徒步兵,也有骑马兵,都带有弓箭。故此,猎物也是匈奴人重要的生活来源之一。
关于游牧人食肉之法,汉代刘熙在《释名·释饮食》中有描述:“貊炙(mozhi,音墨质),全体炙之。各自以刀割,出于胡貊之为也。”即将一只整畜用火烤熟,然后用刀分割而食。《东观汉记·窦固传》(窦固,东汉大将),也有游牧人用烤肉待贵客的记载:“羌、胡见客,炙肉未熟,人人长跪,前割之,血流指间,进之于固(窦固),固辄为啖,不秽贱之,是从爱之如父母也。”深知游牧人生活的东汉大将窦固,由于尊重他们炙肉未熟而食之的习惯,因而受到北方民族的敬重。
匈奴人还将牲畜乳汁制作成鲜美的乳浆饮食,他们称其为“(dong,音冻)酪”。为适应游牧生活及便于储存,他们又将乳汁精炼而成干酪,称之“蠡(mili,音密礼)”。 酪等奶食品是其生活之必备。所以《汉书·杨雄传》记汉兵至匈奴王庭,曾“烧蠡”,为的是“坏其养生之具”。可见, 酪、蠡等是匈奴人不可缺少且极富营养的饮食品。
2. 饮酒
汉时,匈奴贵族中就有饮酒的嗜好。贾谊《新书·匈奴篇》就有“以匈奴之饥……多饮酒”之词。公元前166年,匈奴单于曾向汉朝索要“米蘖(nie,音聂)”,而汉文帝也曾给匈奴以“秫蘖”。蘖,是一种发芽谷物,制为曲以当造酒的酵母,故又称曲蘖。匈奴人将汉朝的米蘖、秫蘖引入草原,可以说明匈奴人那时已能制酒或对酒实行半加工了。公元前124年,汉将军卫青出高阙击匈奴时,右贤王以为卫青等汉兵不能至,于是“饮酒醉”。《汉书·李广附孙陵传》也有“单于置酒赐汉使者”和入匈奴后的李陵、卫律(匈奴右大都尉[西汉大将,后归于匈奴]) “持牛酒劳汉使,博饮”的记载。匈奴贵族奖励有军功的骑士往往“赐一卮(zhi,音只)酒”。由于匈奴人有饮酒习惯,所以汉匈和亲友好时,汉赠匈奴絮、缯、钱、谷外,尚送“米酒”。公元前89年,汉送匈奴“蘖酒万石”。
二、服饰
1. 衣料
匈奴人将牛、马、羊等牲畜之皮揉制成革,进而做成衣裤和被称为“革笥(si,音饲)”的铠甲。猎获的羊和狐、貂等毛皮则加工制成轻软的“裘”。《淮南子·原道训》里提到“匈奴出秽裘”。《后汉书·南匈奴传》也记载了北匈奴曾向汉朝“贡马及裘”。《史记·匈奴列传》言匈奴人“衣其革,被旃(zhan,音毡)裘”。匈奴人还有“厨帐”,即毛织品。他们以秽裘厨帐等“备燥湿,御寒暑,并得其宜,物使其所”。
2.胡服之冠
匈奴的服饰名为胡服(根据汉书·匈奴传里记载,匈奴人在自称“匈奴”的同时还称自己为“胡”)。关于胡服,王国维《观堂集林·胡服考》从冠(帽)、具带(腰带)、(靴)、上褶下挎(衣裤)等都进行了系统的考证。首先就冠饰来说,由于匈奴以及林胡、楼烦、东胡等三胡所居住的地区寒冷,故而以貂皮暖额,附施于冠,因遂变成首饰的冠饰。《后汉书·舆服志下》引:“胡广说曰:‘赵武灵王效胡服,以金铛饰首,前插貂尾,为贵职。秦灭赵,以其君冠赐近臣。’建武时,匈奴内属,世祖赐南单于衣服,以中常侍惠文冠,中黄门童子佩刀云。”光武帝以这些赐匈奴单于,说明这些衣物的确出于胡俗。
3.具带(腰带)
贾谊《新书·匈奴篇》曰:“夫胡大人难亲也,若上于胡婴儿及贵人子好可爱者,上必召亲,为间则出绣衣,具带服宾会,时以赐之。”《史记·匈奴列传》载,公元前174年,孝文皇帝曾遗匈奴单于黄金饰具带。具带,“集解”引《汉书音义》曰;“要(腰)中大带。”
4.(靴)
游牧生活于北方的匈奴人,为骑马、涉草之便,穿的则都是名为胡履的靴子。《隋书·礼仪志》曰:“靴,胡履也,取便于事,施于戎胡。”
5.上褶(zhe)下(ku)
匈奴人所穿之上衣曰褶。《汉书·匈奴传》曰:“其得汉絮缯,以驰草棘中,衣皆裂敝,以视不如旃裘之完善也。”王国维云:“案中国古服如端衣深衣,皆在内,驰草棘中,不得裂敝,而裂敝,是匈奴之服,外无表,即同于褶服也。”现代史学家根据秦始皇陵2号兵马坑出土的一批骑兵俑的装束(上衣较短,袖口窄狭,衣襟掩于胸的右前方,腰束革带,下穿紧口长裤,足蹬短靴),推测:秦时匈奴之服的式样大抵如此。
三、居住
匈奴人将牲畜皮毛制成毡帐,用毛毡为墙盖顶而成的“穹庐”(毡房、旃帐),便是他们的居住之所。所谓“匈奴父子乃同穹庐而卧”,即是讲匈奴一家人(或称一帐、一落)同居一“穹庐”。古老的阴山岩画中就有《穹庐图》的画面,它类似于今日的蒙古族牧民所居住的蒙古包。“穹庐”顶上设有通气口,“庐”内有地灶,地灶为熟食、取暖之用,通气口为扩散烟气、促进“庐”内空气流通之用。匈奴人的“穹庐”既简便坚固,又可御寒防暑,而且与他们游牧迁徙的生活习惯相适应,便于拆散组合,方便实用。“天似穹庐,笼罩四野”,以匈奴族为首的北方草原民族居住的“穹庐”是按天圆地方的宇宙观念建造的,故又称为“天幕”。“天似穹庐”,实际是讲“穹庐似天”,穹庐小天地,自然大天地,这正是匈奴等北方民族崇天敬天的观念在居室文化上的集中反映。
四、交通工具
匈奴人“以马上战斗立国”,人人能弯弓跃马,进出行走以马代步。儿童身小,难以纵身上马,便以羊为骑。大人则几乎整天骑坐于马上,甚至在马上做生意、用餐、开会,甚至在马上酣睡。他们作战时,更是离不开马,不仅一人一骑,特殊情况“人兼数骑”。这样既可轮流乘骑,“昼夜驰突不惫”,还可在粮尽时杀马充饥,再可以拿马作担架使用。《史记·李广传》里就有匈奴“置广(李广)两马间,络而盛卧广”的做法。史载,匈奴骑兵“飙举电至”, “兽聚而鸟散,从之如搏影”, “星散电迈,隐见不测”,“如鸟之集……瓦解云散”。这就是说他们来去迅捷,进退自如,利用骑兵的优势,创造战争艺术。《汉书·杨雄传》讲,匈奴有“
辒(fenwen,音坟温)”即“匈奴车也”。《盐铁论·散不足》也载:“胡车(匈奴车)相随而鸣。”公元109年,汉兵在常山、中山击破南匈奴后“获穹庐、车重千余两”。这些皆说明匈奴不但有马这个交通工具,的确还有车。匈奴人的车除用于战争外,更多的还是用于运输,特别是作为逐水草迁徙时的运输工具。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今巴彦淖尔市)磴口县托林沟北岩有一匈奴射猎场面的岩画,其旁就有两轮车。说明匈奴人还将车用于射猎场所。此外,匈奴人行军或迁徙时,遇河流或水域,还使用皮筏以渡。匈奴人将这种用马皮做成的皮筏船称为“马革”。
五、发式
《淮南子·齐俗训》曰,匈奴人为“纵体拖发”,“拖发”即披发。《汉书·终军传》里则讲,匈奴人“解编发,削左衽(ren)”。编发即脑后结发为束。《汉书·李陵传》也载,李陵、卫律在匈奴招待汉使时,两人皆“胡胡椎结”。颜师古云:“结读曰髻”,“椎髻者,一撮之髻,其形如椎”。陕西省沣水岸边曾发现了两个胡人摔跤姿式的腰牌,其头发就都是结成一髻,拖之脑后状。漠北诺颜山第25号匈奴墓就曾出土了一幅匈奴人像的刺绣画,画中人头发浓密,梳向后方。蒙古人民共和国考古学者策·道尔吉苏荣认为这个画中人就是墓主,是个匈奴人。
《史记·匈奴列传》记载,公元前174年,汉文帝曾赐给匈奴单于“比余”一件。比余,比疏,即匈奴人用以梳发的梳具。
匈奴自东汉初分裂为南北二部之后,南匈奴入塞,他们的发饰也有所变化。如《魏书·匈奴宇文莫槐传》里提到,宇文莫槐部,人皆翦发,而仅留其顶以为首饰,他们的头发长过数寸则截短之。妇女披长襦及足,而无裳焉。又如《魏书·西域传,悦般》里讲到,匈奴北单于之部落所建立的悦般国,众可20余万,他们的发式则“翦发齐眉,以醍醐涂之,昱昱然光泽”。
六、装饰
匈奴人喜欢装饰。匈奴妇女尤喜欢装饰打扮。“匈奴名妻作阏氏(yanzhi,音胭脂),今所言烟支”,而烟支与匈奴妇女采摘“山下红蓝花”,取其“花染绯黄,(nuo,音挪)取其上英鲜者作烟支,妇女将用为颜色”的烟支亦即胭脂的音义是相同的。匈奴专有供妇女采摘的一种菊科植物称为红蓝花之鲜艳者,染粉以制作胭脂的“燕支山”。燕支或作“焉支”,即胭脂的同音异译,故匈奴失燕支山后,乃作歌曰“失我燕支山,使我妇女无颜色”。说明匈奴妇女有用胭脂染抹打扮的审美习俗。
考古工作者,在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今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西沟畔匈奴墓地,发现了一些珍贵的匈奴装饰品,如金项圈、金耳坠、金指套(戒指)以及虎豕咬斗纹、三兽咬斗纹、直立怪兽纹;卧状怪兽纹、卧马纹、卧鹿纹等金饰片,还有银器、铜器和料珠等。该匈奴墓属战国时期,说明战国时期匈奴人的装饰品就颇为丰富了。在西沟畔,还有属于西汉时期的匈奴墓。也发现有造型复杂的黄金头饰,其中云纹金饰就多达78件。此外,还有圆形梅花状金片,镶金边蚌饰以及用金片焊接而成的方形金串饰等。
鄂尔多斯式青铜器中属于装饰品的青铜器也不少见。有头饰、项饰、腰带饰和佩饰等。在头饰中又有冠顶、冠带和耳坠等;在项饰中有金项圈、银项圈和串珠等;在腰带饰中有带扣与动物纹饰牌、带钩、铜环、联珠状铜饰、双鸟纹饰牌、鸟形饰牌、铜扣饰、铜饰针和动物形垂饰等。品种繁多,造型别致,这是匈奴族的游牧生活的最直接最生动的艺术再现,具有浓郁的草原文化气息。
七、婚姻
匈奴“妻后母、报寡嫂”的习俗,对于了解匈奴的婚姻形态至关重要。《史记·匈奴列传》载:其俗,“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这是匈奴人的婚姻习俗。这种风俗,应从匈奴人所处的一定历史发展阶段和社会特征去理解。
公元前3世纪前后,匈奴人登上了历史舞台。这时正值原始氏族社会过渡到奴隶制社会时期,氏族社会的各种风俗习惯,仍有许多的遗留。蒸母(虽不是生母)、报嫂的风俗,就是其中之一。他们认为,嫁入本氏族的女子,仍是以氏族对氏族,而不是以个人对个人。女子嫁到夫家,她不仅属于夫家的一个家庭成员,同时也属于夫家氏族中的一个氏族成员。如果夫死之后,妻若改嫁,其势不仅脱离夫家,而且也脱离夫家的氏族。为了把她们约束在本氏族之中,除生母外,全由儿子或兄弟继承她们的婚姻关系,使她们不能脱离夫家的氏族共同体而单独采取个人行动。如公元前31年(成帝建始二年),呼韩邪单于亡故,其子雕陶莫皋继位为复株累单于,复妻其后母王昭君。后汉书·南匈奴传道:“及呼韩邪死,其前阏氏子代立,欲妻之,昭君上书求归,成帝勒令从胡俗,遂复为后单于阏氏焉。”
在匈奴人的婚姻关系中,除了有“妻后母、报寡嫂”的习俗,还有一种婚姻关系即“和亲”。大单于把自己心爱的女人、女儿们,作为拉拢对发展、巩固自己民族有利的势力的政治外交手段,使其为我所用。如汉武帝时,汉歙(xi,音西)侯赵信,(原归附汉朝的匈奴小王)投降匈奴,因为他长期在汉,熟悉汉朝的军、政情况,大单于遂封他为“自次王”(意为尊重他仅次于单于自己),以姊为妻之,与他共谋图汉。以上这些婚姻现象,匈奴人一直延续至公元4世纪初。自匈奴之后的北方游牧民族也都有这种习俗。
八、丧葬
汉书·匈奴传载:“日上戊己。其送死,有棺椁、金银、衣裳,而无封树(不起坟,不种树)、丧服。近幸臣妾从死者多至数十百人”。这里说的“戊己”,为每月之五、六、十五、十六、二十五、二十六日。匈奴人以这几个日子为吉日。在戊日或巳日送葬办丧事,寓意着一种天道观念的信仰。匈奴人国之大事,多选用这两个日子。《晋书·刘聪载记》载,刘聪曾对刘粲说,“今世难未夷,非谅?之日。”所以他嘱咐刘粲说他死后可“朝终夕殓,旬日而葬”。这是说匈奴人死后有入殓、出殡、入葬等礼俗,而且都有时间规定。
匈奴人遇人死,皆举丧。《后汉书·耿弇(yan,音眼)传》载,匈奴闻(耿)秉卒,竟“举国号哭,成至梨面流血”(“梨面”即割面颊)。在正式的葬礼开始后,男人们要剪下自己的辫子,划破面颊,用血水和泪水的混合物哀悼自己的领袖。死者的尸体安放在中间的大帐里,歌手们骑着马围着大帐高唱哀歌,接着是狂欢的酒宴,悲伤与娱乐交替进行。《史记》、《汉书》中记载,匈奴有殉葬之风。尸体在夜间下葬,如果是贵族,就会有部分男性奴隶和漂亮的女子殉葬。要是大单于过世,妻妾近臣有时殉葬多达几百人之多。蒙古诺颜乌拉匈奴贵族的古墓中,就发现了发辫17具。又一墓内得大发辫一,上缚红绳。由此可见,匈奴确有殉葬之风。在厚葬、殉葬的后面,也可以看到生与死,希望与畏惧,的两重复杂心理。
马,是匈奴人最亲密的朋友,也是最好的随葬品。按照他们的葬礼习俗,贵族的马要在主人死后的第3天、第7天、第49天分别杀死,马身留给亲朋好友食用,马头则埋入地下。马笼头、马鞍以及主人的武器要一同随葬。
匈奴人死后实行土葬,其墓葬形制为“长方竖穴土坑墓”。匈奴人相信灵魂之说,认为人死后生命继续存在。故对墓葬颇为重视,尤其是匈奴贵族,皆实行厚葬。据考古发掘,匈奴墓葬大致分为普通墓葬和大型墓葬。普通型墓一般长2米左右,宽1.5米左右,高0.5米左右,有石椁墓、木椁墓和木棺墓,随葬品有马具、武器、器皿、衣饰、牲畜、谷物等,死者头北向,仰身直肢葬。而大型贵族墓,长、宽为35米,高3.5米左右,墓内的随葬品除衣冠丝织品外,还有陶器、木器、铁器、铜器、金银器、玉器及其它装饰、奢侈品,生前消费之物几乎应有尽有。
早期匈奴墓“无封树”(不起坟,不种树),后期则不然。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实力的增强以及受汉文化的影响,五胡十六国时的匈奴贵族不但有封树,而且有高大的陵园。对葬礼、陵园的规模越来越重视和讲究。突出的有匈奴刘曜。《晋书·刘曜载记》载,刘曜在修造其父其妻之永垣陵和显平陵时,“二陵之费,至以亿计,计六万夫百日作,所用六百万功。二陵皆下锢三泉,上崇百天,积石为山,增土为阜,发掘古冢以千百数”。
九、尊左之俗
匈奴人向有尊左习俗。其坐北向南,长者在左,以左为尊。其死,墓形也呈南北向,头向北。蒙古诺颜乌拉匈奴贵族墓即头“北向”。不论生死,他们均尊左北向,死后一如生前,这也是相信生命仍在继续的观念吧。匈奴奴隶主政权中,大单于以下,有左右贤王两位,其中左贤王的权势、地位仅次于大单于,是大单于的“储副”(继承人)。正因为“左贤王最贵”,所以“唯太子得居之”,而他人则莫属。
《汉书》载,公元前105年,汉遣江都王建女细君公主为乌孙王昆莫妻,匈奴听说后,也遣女做昆莫妻。昆莫尊汉女为右夫人,而尊匈奴女为左夫人。有人说:“匈奴尚左,昆莫先匈奴女者,仍畏匈奴也”。 其实,昆莫之所以敬重匈奴,是因为匈奴有恩于昆莫。当年,昆莫父难兜靡为乌孙王时,乌孙乃一小国,后难兜靡被大月氏攻杀并夺其地,乌孙人亡走匈奴,这时昆莫出生了,匈奴单于爱而养之,昆莫长大后,匈奴不仅将民众还予他,而且还助昆莫报父怨,攻破大月氏,使其复国。也就是说,他是在匈奴的保护下成长、复国发展的。正因为这种关系,所以昆莫对匈奴女尊于汉女之上。
十、参见、谢罪之礼俗
普通匈奴人或是外族人,参见匈奴单于时,要去节(符节,古代使者所持以作凭证)、以墨黥(qing,音晴)面,方准入穹庐大帐见单于。匈奴人尚黑,故要汉使黥面。如熟悉匈奴这一习俗的汉使王乌,因遵守匈奴人习惯行事,因此他“得入穹庐”。而刚直屈疆(强),又非贵臣的汉使杨信却不肯去节黥面,以致单于乃坐穹庐外接见杨信。可知匈奴在相见、参拜中有着一套严格的礼节。
匈奴人的谢罪也颇为特别。公元110年,汉将梁懂帅16000人攻匈奴单于所占地虎泽,单于非常惶怖,于是遣左薁(yu,音遇)鞬(jian,音肩)日逐王请梁懂处乞降。梁懂出兵列队表示欢迎。但见单于“脱帽徒跣,面缚稽颡,纳质……”。这是对匈奴人谢罪之礼的具体描述。《后汉纪·顺帝纪》也有“单于脱帽辟帐谢罪”的记载。由此看来,匈奴人谢罪中脱帽施礼是必不可少的礼节。
十一、杀敌庆功之习俗
《史记·匈奴列传》载:匈奴人作战,斩敌首级的赐一卮(zhi,音只)酒。这种风俗原先只是匈奴社会对杀敌有功的氏族成员的一种赞扬,后来随着私有制的产生,阶级的出现,及氏族贵族为了诱惑和驱使一般氏族成员参加他们所发动的对外族的掠夺战争,便把这种仅赐一卮酒的赞扬,演变为同时以所得的虏获物赏赐给他、占有所掠得的战利品。之后又由于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及奴隶制的逐步形成,再演变为把俘掠得来的人口收为奴婢。在利益的诱惑及生产上需要战俘作为奴隶以补充劳动力的两种原因下,故匈奴人作战时,战士们都尽量虏掠人口,把战俘变为自己的奴隶。
匈奴氏族成员间的互助,是匈奴社会中的一种风尚。《史记·匈奴列传》载,在战场上把战死者的尸体抬回来,这本是氏族成员间的互助表现之一。后来私有制发展了,这种互助表现、高尚义务逐渐演变为,谁把战死者的尸体抬回来,便尽得死者家财的权利。这些风俗,无疑正是匈奴社会由氏族公社转变为阶级社会的发展过程的一种必然反映。
十二、盟誓之俗
匈奴人有一种盟誓时必歃血的风俗。《汉书·匈奴传》载,呼韩邪单于与汉使韩昌、张猛盟约时,一起登上匈奴地区的诺水、东山,杀一匹白马,呼韩邪单于宝刀削金置入酒中,以老上单于所破月氏王的头骨为饮器,共饮血盟。《淮南子·齐俗训》高诱注:胡人之盟约,置酒于人头中,饮之互相发誓。
十三、敬拜之俗
匈奴人还有一种风俗就是敬拜。“而单于朝出营,拜日之始生,夕拜月”。大单于要代表族人每天早晨敬拜太阳,夜晚敬拜月亮。“月劢壮则攻战,月亏则退兵”。就是说,他们在作战前要看星象,月圆时则进攻,月亏时则退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