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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文学的评论文章
时间:2024-12-23 16:40:08
答案

文学评论包括诗歌评论、小说评论、散文评论、戏剧评论、影视评论等。《我的父亲母亲》是电影。电影是集编剧,导演、演员、摄影、音乐、美工、剪辑、服装、道具、化妆、灯光、特技等于一身的一种集体创作的综合艺术,影视评论既可对诸多方面做综合评论,亦可对某一方面做重点评论。

文学评论与一般的思想评论是不同的。思想评论的对象是社会生活和人们在其生活,工作中表现出来的种种思想问题,目的是帮助人们提高思想认识,分清是非;它可以通过各种各样,各方面的材料予以论证,只要紧扣你所要阐明的观点就行。

文学评论的对象是文学作品(小说、诗歌、散文、戏剧、绘画、影视等);评论的目的是通过对其思想内容,创作风格,艺术特点等方面议论、评价,提高阅读,鉴赏水平,评论时当然可以旁征博引,引用各种材料论证,但这旁征博引的各种材料,应是与文学作品有关的,而文学评论所用的材料基本上是来自所评文学作品本身。

另外文学评论与一般的作品分析也不同。当然从某一角度讲,文学评论首先要基于对作品的分析,没有分析何来评论;而分析本身也自然含有对作品的评价。但之间仍是有区别的,分析作品侧重是谈作品“是这样”;而评论侧重是谈作品“为什么是这样”,“这样好不好”。

文学评论必须对作品有总的评价,并且对你这个评价有一定论证过程,但作品分析就未必对作品要有总评价。

另外在写文学评论时,不必大段引述原材料,那样会用原材料挤掉你的论述;评论点要集中,鲜明。评论角度不要过大,比如你写“评《红楼梦》”如此宏大的古典巨著,你从何处下手评?很难写,如果你把它缩为“评《红楼梦》中人物的对话”,进而再缩小角度为“评《红楼梦》凤辣子的语言特征”就容易下笔了。

观点要鲜明,要用确凿的材料的阐析去支持观点,引证的材料首先要来自作品本身,当然还可旁征博引,材料分析和观点要始终保持一致。对读者不太了解的作品,评论前要对其有关方面作一定的交代。

现在新的语文教材中,增加了不少各类文学作品,而且选的基本都是文情并茂的古今中外名篇;另外影视节目也相当丰富。同学们应拿起笔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文学作品写写文学评论。不但可以提高阅读,鉴赏能力,还能提高你的书面表达能力。下面给同学展示几篇北大附中高三10班写的《我的父亲母亲》的评论。前面已展示了几篇他们写的《观后感》,你们把前后所展示的例文比较一下,然后谈谈观(读)后感与文学评论的异同。

二、习作示例及评析:

习作示例①

蒙太奇手段,妙!

一一一评《我的父亲母亲》中的蒙太奇手段

北大附中 全国理科试验班 高三(10)班 王一恺

《我的父亲母亲》这部电影感人至深,除了故事情节真实生动外,其艺术表现手法也十分巧妙,尤其是蒙太奇手段的应用很有技巧。

给我印象最深的有两处。第一处是招弟在等待小学教师时起身的动作,小学教师送孩子们回家时,途经村前那条小路。招弟就坐在小路旁的山坡上期待着,盼望着。可当她真的看见小学教师身影的时候,招弟却又不好意思的起身躲进树林,默默地看着。这一举动、这一情节十分符合人物的心理和当时的社会背景。影片中没有过多的向人们展示招弟与小学教师在一起时的情景,却着重刻画了招弟起身的动作。其实,正是这一镜头的反复出现,更加深沉含蓄的表现出招弟对小学教师感情的真挚、热烈又带有几分羞涩。给人留下了丰富的想象空间,令人回味无穷!

第二处是在影片结尾处,招弟的儿子在当年父亲教书用的那间教室里,给全村的孩子们上课,以了却父亲的遗愿。年迈的招弟在教室外聆听那朗朗读书声。这声音是多么熟悉呀!几十年以前,在她与小学教师相爱之处,招弟就是被这书声吸引而在教室外长久驻足。这两幅画面是那样的相似,只是时光飞逝,沧海桑田,人不同,心不同。从中,我们仿佛看到了少年招弟的内心世界:对小学教师的爱恋和对幸福生活的向往。同时,我们也深深的体会到如今的招弟对往事、对逝去丈夫的怀念。

以上两处蒙太奇手段的应用都十分巧妙。

说了半天,那么到底什么是蒙太奇手段呢?所谓蒙太奇手段,就是多组镜头间的切换组合。作为导演的基本表现手法之一,它的应用不仅能使整个影片完整连贯,如果经过一些特殊处理,还能受到意想不到的艺术表达效果。由于观众的人生阅历不同,对影片的理解也不同。一部影片,要想引起观众的共鸣,用蒙太奇手段处理是很必要的。

习作示例②

人性美丽的震撼

——评论《我的父亲母亲》的精巧情节安排

北大附中 全国理科班 高三10班 姜懿

张艺谋的人生经历与他执导拍承德电影风格有很大关系。它的出身是农民,生活中形成朴实、忠厚的品质使他的电影形成了独树一帜、玩味无穷的风格。他刻画主人公的内心世界,并把他们的情感刻画的细腻而逼真,让人不能不引起共鸣!

电影的线索一明一暗,两个年轻人的相恋是明线,而两颗心的盼望和关爱是暗线。所以,主体不是个人事迹或社会事件,而是人的内心活动。一个花季女孩执著的等待、寻找心爱的人的行动。电影实质完全是在描写人的心情。

在电影始终有几个重要镜头反复出现。

第一个是,一个穿这红棉袄、戴着红头巾的女孩在小学校园栅栏外突然回头的茫然、心急如焚地向看见那个笑脸,那个她耳边清脆的朗诵升背后的人的笑脸。

第二个是女孩在不同季节作的同一件事。即使下着大雪、刮着大风,依旧不懈地站在乡村和县城之间的一条很普通的小路边白烨树旁等待。她很伤心,因为她总是等不到。但他还是苦苦地等,他使焦虑的、担心的,因为她把心给了县城的小伙子,小伙子走了,也把女孩的心带走了。她所等待的,不只是小伙子,还有它的那可欢乐的心情。

第三个,在电影开头、结尾,女孩经过漫漫40年,仍坐在织布机前为心爱的人织布,从年轻人的机敏灵活变成稳重和蹒跚,从红布变成黑布、白布,从没有见到小伙子倒送走老伴,一直没有停下。其实,一直支持者她的,使她对心爱的人深深的感情。

就像《永远的蝴蝶》中作者在反复写的一句话:“她跑过去,走到马路的中央,于是,蝴蝶就飞走了,再也不会来了。”电影和文章两者有同样感人的效果,因为描写的同样是让人刻骨铭心的一瞬间,同样是最触动人内心感情世界的画面,一种不可抹煞的记忆!

张艺谋发挥自己的特长,用乡村人的方言、习俗等细节来表现乡村人特有的朴实和善良,让观众有欣赏现实生活录像直播的感觉。

另外,场景中社会场景的集中、分散安排得自然而灵活,主角看似很平常、很普通的老百姓,但却让人感到,他们是与众不同的,使引人注目的,他们在屏幕上每一件普通的小事都让人牵肠挂肚。也就是说,主角完全被融合在他们生活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里,显现出环境与中心任务的互相依赖和衬托的必要性。

总之,张艺谋用大手笔刻画细节的艺术手法是让人耳目一新而又深深赞同的。因为它的电影虽然没有高级科学技术给人的新奇和轰动的震撼,没有大风大浪情节波折的刺激,没有绚丽场景的煽情,没有奇异幻想造就的完美,但他表现得正是中国人的本质,表现给大家的是中国人的品格,一种东方人特有的儒雅和魅力,加上中国乡村人的朴实和善良。而最终打动观众的原因,是她所展现给大家的电影,是一种最美的人性对社会、对人类的影响。

习作示例③

出路在哪里

北大附中 理科实验班 高三 王大地

对于《我的父亲母亲》这部电影,我只是觉得它回避了太多的问题。中国有12亿人口,8亿多生活在农村。虽然在十九和二十世纪有了西方文明的冲击,可是在广大的农村,变化依旧微乎其微。桃花源记里写“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现时的中国农村也不过如此。尽管有了拖拉机,有了化肥农药,但终有一些东西是没有变的。几千年遗传下来的旧俗依然广为流行。在哈代或是沈从文这样的乡土作家眼里,其中当然不乏美好的东西,但是我相信,那还是不合理多于合理,愚昧多于文明的。那么《我》剧里为什么不涉及这些问题呢?如果张艺谋想展示农村的面貌,那么他只是在欺骗观众。如果他想讲一个恋爱的故事,那莫非贫穷落后的农村也是一片能滋生出浪漫的乐土?我不知道张艺谋是否在农村生活过,果真如此,只能怪他洞察力太平庸,认不清问题的关键。《我》这样的片子,拿给城市里的人则可,要是让一个谱熟农村生活的人看了,那又是另一番光景了。我们这个时代所需要的不是《我》这样浮雕一般虚华的作品,而是一种能够真正地把中国的农村展现得淋漓尽致的作品。

记得在《我》剧里最常见的场面是女主角在秋天金色的阳光下的笑脸。张艺谋似乎想刻意制造出唯美的氛围。可是他的方式也太做作了,一切都像是在做假戏。印象里大陆就没拍出什么好电影。韩国和日本的电影我都看过一些,不能不说它们要比中国电影更有魅力,更加深刻。张的农村题材片在大陆电影界可能要好一些,但那也不过是五十步和一百步的差距。张个人的素养约束了他创造的范围和手法。他永远只能拍出《我》这样既没有力,也缺乏美的电影。

习作示例④

谈《我的父亲母亲》的真实性

北大附中 理科试验班 李鹏飞

张艺谋导演的《我的父亲母亲》确实是一个很动人的故事。我是很少被故事感动的,但看完《我的父亲母亲》之后,也不禁为这个感人的故事感动。但故事毕竟是故事,故事可以很动人,但只要是故事就一定和现实有一定距离,《我的父亲母亲》也不例外。

首先,我感到最不真实的,便是故事情节。当然,会有人说“艺术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这话没错,但高于生活并不等于脱离生活。故事发生于“打右派”前期,从当时物质条件,自然环境来看,这是一个偏僻、闭塞的北方农村,但已经发生了自由恋爱,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按中国传统,婚姻大事青年人是不能主动料理的,大都由父母包办,即便不是包办,也一定有父母或某些长辈出面料理。这种风俗在农村一直延续至19世纪七、八十年代,甚至至今。但电影中在一个北方偏僻农村,在那个年代,竟然发生了如此感人的故事,这难道不是奇迹吗?即便退一步说,故事发生了,但故事的发展也毫无真实性可言。东方女性受到特有文化的影响,一般都比较内向,或者说矜持,但影片中的女主角,那样活泼,那样主动,一点都不像一个中国农村女孩子,但她却被安排在一个偏僻的农村,而且是几十年前,这可以说又是一个奇迹吧!

其次,在影片中的某些细节,我们也不难发现现代艺人的粗劣的雕刻痕迹。

影片中有一个锔碗的细节,不知大家注意到没有。剧中,那个工匠曾说了一句话,大意是锔碗的花费要比买一个新碗还贵。或许,张老先生想用这句话来突出这个碗的特殊价值,殊不如,却成了笑话。张老先生一定没见过锔碗的。工匠要用锔碗的收入养家糊口,如果价钱那么贵(那个碗仅摔成三片而已,如果多摔几片,岂不价值连城了),一天能有多少活干?

剧尾,商定好要抬遗体回乡之后,第二天便有许多人从远方赶回来。我不禁要问,这可能吗?结合影片情节和农村风俗习惯可以看出,抬棺是第二天上午。而从广东赶回一个北方小山村只用一夜时间?!要知道,当时中国一穷二白,他们怎么回来的?坐火车?坐专机?即使是现在,这也不可能实现,何况几十年前?

还有母亲年轻时候的美丽肌肤,以及一举一动,无不显露出虚伪和做作。要知道,那种环境里,即使每天打一桶水,手上也会磨出厚厚的一层茧子,何况还要织布、做饭、做家务劳动。从母亲的一举一动,也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城里人,凭着对农民的一点粗糙的认识但又急于模仿而做出的不伦不类的举动。

总之,《我的父亲母亲》一片,可以说很生动,很感人。但它毕竟是故事,而且故事中的一举一动都经不起推敲,整个故事处处显露出虚构的痕迹。

评析:

几篇评论,对电影都有总的评价,都明确地提出自己的观点;另外要肯定的,几篇文章都选择了较小的切入点进行评论;习作①谈电影镜头的切换组接艺术即电影表现的主要手段蒙太奇手法,换言之,评论电影“画面”的“剪辑”技巧。习作②着眼于情节线索安排的评论;习作③④着眼于电影内容真实性与否的评论。我认为中学生练习写作,评价一部作品不宜面面俱到,面面俱倒,就会面面不到。因为几百字的文章无法包容这么多的内容,什么思想价值,艺术手段,表现技巧等等都谈,只能蜻蜒点水,哪个都谈不深,谈不透,选择较小切入点,如医学上的微创手术,切入口极小而探入的很深。更何况面面俱到中学生笔力也不足。所以选择较小的切口点是这次写评论的要求,同学们基本上做到了。

几个同学选择的角度也不同,都有自己的特点。我们常常说,角度要新,但若刻意求新往往事倍功半,或伤害了文意,弄巧成拙。文学评论选择角度应根据个人鉴赏感受来定,要选择自己最有话说,体会最深的一点入手评论。比如习作④,李鹏飞是来自农村的同学,上高中来到北大附中才开始认识城市,所以看完这部电影,他跟我谈了农村许多情况,觉得《我的父亲母亲》缺乏真实的生活基础,说时颇有些愤愤。他的认识来自他的生活体验,我跟他谈,电影是艺术,不能把生活的原生态搬上银幕,他仍不能接受,后来他写了这篇评论,表达了极真实的看法。坦率地说,我并不同意他的观点,但他谈出的是自己思考的东西,没有人云亦云,自然真实地选择了自己最有感受的某一方面来谈,这总比刻意求新,哗众取宠或人云亦云,亦与亦趋要来得好。

以上选的例文①②是褒扬;③④是批评,作为个人看法来讲,我不同意习作③④的分析之拿出不同观点的评论,是在于告诉同学“一千个观众,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应充许同学大胆谈出不同意见,评论不能搞一言堂,只有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才能提高艺术鉴赏力,审美悟性、灵性。

几篇习作的结构,层次都比较清晰,开头结尾方法各异,各有千秋,文笔也不呆板,希望你们认真体味。至于语言(已经过一次修改),总体还比较流畅,得体。但要细细琢磨,有的语句还劲不住推敲,比如习作示例③第6行划线句子“但是我相信,那还是不合理多于合理,愚昧多于文明”这句话的“那”指代不明,是指哈代和浓从文的作品内容,还是指农村旧俗?又如此文第一段的最后一句:“而是一种能够真正地把中国的农村展现得淋漓尽致的作品”,“中国农村”内涵,外延都太大,应具体指出是“中国农村”的“习俗”,还是什么?,语意要明确。

请你们做做语言医生,给找一找毛病,在网上反馈给我好吗?也请你们提出修改意见。我想广大网民朋友会理解我的用意吗。

关于对《我的父亲母亲》的评论,高三10班还有不少看法,比如有人认为这部影片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及张艺谋特有的乡土气息;还有的同学谈到“电影艺术总不同于真实生活。索然的生活经艺术加工总会熠熠生辉,张艺谋说‘这部电影有我个人的影子,但绝对不是完全的真实,’我们不妨将其称之为‘现实主义式的浪漫’,这种浪漫与生活贴近,并令我们重新找回并感觉到那纯真无暇的感情。”;有人在谈到人物语言时说“整部影片的对白相对较少。这是因为导演深刻地意识到,在人物复杂的感情面前,任何语言都显得苍白无力,影片只是将多个特写串在一起,便代替了角色心中的千言万语。这是本片的成功之处,也是张艺谋电影的特色之一。

至于我对这部影片的评价,还是引用导演张艺谋的话吧,他说“要拍一部爱情诗歌散文电影”想用质朴的浪漫来打动人们的心灵。应该说,他做到了,而且做得很好,《我的父亲母亲》确实是一部爱情散文诗,这美丽而饱含诗意的故事,它让我们看到真情,看到生活和爱情的美丽。我确实不同意习作③和④两文的看法。那两文有些话偏激,过分武断地垄断了农村生活,有些看法也违背了艺术创作规律。忘记了在哪儿看到过这样一段话“走进影院的时候……打开感情的房门,跟随故事去寻找久违了的纯净,梦想和感动”总之,这是一部值得看的电影。

三、文学评论和(读)观后感的异同:

从广义上讲文学评论也是(读)观后感,因为它们都有具体的感评对象,评、感都是缘于作品本身的激发。但文学评论又不同于一般的观(读)后感,它是一种特殊的(读)观后感,前面讲了观后感或读后感,重在讲作品给自己的启迪,引起的感受,要生发、展开联想,联系自身或社会实际;而文学评论,重在对作品本身内容,艺术特点,表达技巧,作者创作风格等方面的评价,要始终围绕原作展开议论,从分析中得出结论。从两次展示例文比较中即可找出规律。

回答者: wangadams - 试用期 一级 2009-7-6 23:01

这本书我看得时间太长了,长得甚至让我懊恼。不是因为它不够精彩或者索性归究于叙述的冗长,而是因为过于密集。情绪的密集、语言的密集和心理曲线波动的密集。主人公利沃夫在发现十三岁女儿梅丽成日里阅读那些社会主义理论时,这样描述他对那些作品的观感:“读这类东西就如同深海潜水,如同戴上阿奎龙水下呼吸器,镜框压在脸上,嘴里塞着气管,没有地方可去,可动,可使上撬棍、可逃生。”

我必须说,读菲利普.罗斯,我也是这样的感受:没有地方可去,可动,可逃生。

这本一九九八年普利策文学奖的小说,可以视作菲利普.罗斯后期的代表作。说后期,因为在他三十年前的成名作《再见,哥伦布》里,菲利普.罗斯虽然一举奠基了自己的风格:美国犹太移民的身份自传、对政治和传统的反动、对人性的透析。但是,至少在那些短篇里,年轻的罗斯还是预留了希望的,无论是《再见,哥伦布》里的尼尔,还是《信仰维护者》里的犹太士兵,他在嘲弄传统理性带来的荒诞与忧患的同时,也留下了某些寄托于政治改良来创造新世界的幻想和期待。甚至到了让他声名大震的《波特诺的怨诉》,这种显得过于聪明的讥讽仍然多多少少地掩盖了他对人性与黑暗的正面直视。安东尼.伯吉斯这样评价《波特诺的怨诉》:“把一个矛盾强烈的主题写成一部如此令人捧腹的喜剧,这是需要超乎寻常的文学技巧的。”毫无疑问,《波特诺的怨诉》更容易让人首先想到“有趣”,想到“技巧”,想到不过是“对手淫的研究和梅尔维尔对鲸鱼的研究一样透彻”。这个擅长讲色情笑话的作家!

所以,菲利普.罗斯在美国文学史上有很高的地位,很高,也不会太高。然而,近十年间,这样的定位被罗斯以创作实力作了刷新。随着那些公认的美国文坛的一线大家,如约翰.厄普代克和托马斯.品钦的年事日高和激情锐减,古稀之年的罗斯却愈老弥坚,斗志昂扬。他旺盛的精力与创作才情如一泄千里的瀑布,绵延不绝,无法遏抑。一九九五年:《安息日的剧院》( SABBATH'S THEATER)获国家图书奖。一九九七年《美国牧歌》( AMERICAN PASTORAL),获普利策文学奖。一九九八年:《我嫁给了一个共 产 党人》,二零零零年,《人性的污秽》,二零零一年:《垂死的肉身》……。孙甘露在罗斯《垂死的肉身》中译本序言里说,“菲利普.罗斯应该位于索尔.贝娄和约翰.厄普代克之间。这样说不是基于某种商业的或者学院批评的顺序,而是说他们比肩而立。” 古根汉文学基金会会长康纳罗说:“十年之前,我以为美国作家中能够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不是厄普代克便是罗斯。今日我相信罗斯是最有希望的一个。我把他与贝娄,海明威,费茨杰拉德,福克纳并列。也许我说得过份一些。可是无论在创作产量还是质量两方面,今日无人可与他相比。”

菲利普. 罗斯不仅高产,更可贵的,他的高产同时也保证着高度的质量。在一九八九年动过心脏手术之后,罗斯开始重新反思生命的形式与价值。他一改之前讥诮诙谐的喜剧风格,转而把眼光穿过犹太人的圈子,将个人对个体生命历史的反思与对社会政治历史的反思铰入同一根链条,在这根链条上,微小的人的命运、家庭的情感动荡、宗教的冲突以及复杂的社会变革都以呼啸的如狂风过隙般的力量席卷而至。看啊,“美国”,这个他不断书写着的象征符号,像一个庞然怪物,怎样一口口吮吸着他的子民,吮吸着以罗斯为代言的犹太移民的灵魂、脉博、血液,美国,这个号称代表着自由与梦想的国度,一记记毫不含糊地在他们这一代人身上烫上烧灼的烙印,这些被痛苦和毁灭不断垂青的人群,罗斯在小说里不无悲悯地写道:他们就是美国。

所有的小说都是罗斯的自传,所有小说的主人公都是建立在罗斯本人自传上有界限的虚构。再没有一个作家这样地混淆过他自身与创作的距离。他小说里的著名人物朱克曼已经是美国文学画廊里一个醒目的形象。到目前为止,罗斯有8本以朱克曼为主人公的书,3本以凯佩什为主人公的书,4本索性就以罗斯为主人公的书。即使没有被贯以他名字的人物,也多带有浓重的罗斯的自我参照成份。这本《美国牧歌》也不例外。

主人公就来自于菲利普.罗斯的出生地,新泽西的纽瓦克。故事以一个做羊皮手套起家的犹太家族四代人的命运来纵观美国历史。但小说不同于规范的家族小说模式,而是将叙述重心放在了第三代,也就是罗斯同代人,犹太移民的中产阶级子弟塞莫尔.利沃夫的身上。利沃夫是一个理想化的人,英俊高大,身强力壮,多才多艺,品性优良,从青年时代就显露出超人般的完美,是学校的棒球明星,体育健将,是众多男生女生心目中令人心羡的偶像。四十年代参军入伍,二战中的勇士。退伍后接管家族企业。本分而勤劳,与新泽西小姐的选美冠军结婚,生有一个女儿,举家定居优美的乡村里姆洛克,一派悠闲富足的典型的中产阶级生活图式。然而,这难道就是圆满了吗?谁能够知道命运在哪里等待着他?谁知道混乱何时开始滋生?

随着女儿一天天地成长,灾难降落到这个好容易在美国创业并稳定下来的犹太人头顶,降落到这个最大的小词:“家庭”的头顶。从此,利沃夫与它一起滑向无尽的深渊,滑向无法控制的崩溃和毁灭。女儿几乎就是美国的化身,恶作剧般地潜入了一个平凡而无辜的家庭。她将美国社会政治和历史运营中的全部付资产一股脑儿地施加到这个与世无争的父亲身上,犹如她亲手制造的爆炸:残忍、血腥、冷酷。可怜的利沃夫在痛苦的漩涡里这样打量人生:“一个人就如同堆积在一起的一副扑克牌,展开后则是完全不同的东西,没有什么办法可以为他将要遭到的打击作好准备。尽管他小心翼翼、处处表现出自己的善意,可怎么能知道安分守己的生活需要这么高的赌金?人们顺从无非就是想降低赌金。”

“人们生来就不会应付生活中的逆境,更别说应付不可能的事。但谁又生来会对付将要发生的不可能的事情?谁生来就会对付不可能理喻的悲剧和苦难?谁也不会。人们毫无准备时悲剧往往降临,这就是每个人的悲剧。”

“历史,美国的历史,就是你在书本上,在学校里学过的那东西,却一路钻到平静的,交通不便的新泽西州旧里姆洛克,来到乡下。这里自从华盛顿的军队曾两次冬季驻扎在邻近的莫里斯顿寻以后,历史上就再也没什么可提的啦。历史这东西,在独立战争后对当地人们的日常生活并无大的波及,这次却回到这些与世隔绝的丘林地带,令人难以置信地,带有其可以预见的偶然性,跌跌撞撞地钻进塞莫尔.利沃夫四平八稳的生活中,然后一走了之,留下一片废墟。人们常用长远的眼光看历史,可实际上历史是个突如其来的东西”。

我愿意不厌其烦地转引小说里深具洞察力的文字,同时我也感到了故事的次要,故事对于菲利普.罗斯,一部接一部,其实是对同一个情结的反复强化。从这些文字,我们可以窥见菲利普.罗斯独特的讲述方法:宏大视野与滔滔不绝。罗斯式滔滔不绝的内心独白已经成为美国当代文学史上一枚漂亮的书签,大段大段密集的心理分析,给阅读带来最大的信息量和语言压强,同时也带来了一个犹太作家对命运与境遇的透视深度。这本讲述伤痕与破裂的书,却反讽式地命名为《美国牧歌》,昭示出一种严肃而畸形的绝望感。这种绝望,不是一个人的绝望,甚至不是犹太人对于自我指认的疏离的绝望,更是代表对于梦想的绝望,对历史和人性史的绝望,对于自由国度这个泡沫般心灵宿地的绝望。

《美国牧歌》是菲利普.罗斯《美国三部曲》之一,后两部是《我嫁给了一个共产党人》和《人性的污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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