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班规及惩罚措施:
一、 考勤。
(一)惩罚规定:根据《学生手册》,一学期内。
1、 累计旷课达到或超过5学时但不足8学时的,由班委开班会通报批评。
2、 累计旷课达到或超过8学时但不足10学时的,由素导向家长反映学生情况。
3、累计旷课达到或超过10学时但不足22学时的,由学院责令检查并通报批评。
4、 累计达到或超过22学时但不足44学时的,给予警告处分。
5、累计达到或超过44学时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6、累计达到或超过66学时但不足88学时的,给予记过处分。
7、累计达到或超过88学时但不足110学时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8、累计达到或超过110学分的,作退学处理。
注意:
1、上课迟到、早退3次按旷课1学时计;一次迟到、早退达20分钟以上者按旷课1学时计。
2、纪委复印一份考勤表交班上同学按学号轮流记载考勤,一人一天,另一份由纪委单独记录。纪检委员每周日晚将考勤表交给素导,并总结一周考勤情况,同时粘贴一份于宣传栏处!
3、应旷课而受学院责令检查并通报批评及以上的,不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等福利政策!
4、累计旷课达到或超过10学时但不足22学时的,可申请在素导办公室为期一个月值班,除上课之外,均为值班时间!以免除学院通报批评。
(二)奖赏规定:
1、推优,评定助学金等评优评先进,优先考虑全勤同学!
2、一周全勤,可抵消一次旷课!
3、一个月全勤,奖励全勤证书和精美笔记本一个!
4、获奖可抵消一次旷课记录!
5、其它个人先进事迹,经班委认定,素导确定,均可抵消一次旷课记录!
二、 请假
1、格式:内容包括请假人、请假原因、协会干部请假附上负责人联系方式。
2、请假流程:先交班长签字(必须)-素导签字(必须)-交纪检留存。
3、请假时间:提前请假,晚自习请假5::20之前;早自习请假20:30之前。
4、除特殊情况,其它不正规请假,包括发短信、打电话、事后请假等,均算旷课一次!
三、 班费
1、班费试用范围:学校、学院组织活动中应由班级支付的费用;班级事务支出费用等。
2、班费报销流程:50元以下支出,先由班委垫付,后索取发票等报销凭证在生活委员处报销,生活委员留存发票,以便核查;50元以上支出,由班委决定后事先在生活委员处支取,事后将余款及发票交生活委员留存。
3、班费支取情况,每周日晚由生活委员将试用明细张贴在班级宣传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