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中的三毒: 贪,是对于喜好的偏执; 嗔,是对于讨厌的偏执; 痴,是根本的不明事理的实相而做出贪或者嗔的反应。 贪是指染著于色、声、香、味、触等五欲之境而不离的心理活动,《大乘义章》卷五说:“于外五欲染爱名贪。”就是指的这个意思。佛教认为,众生生活于世间,以眼、耳、鼻、舌、身等器官与外界相接触,产生色、声、香、味、触等感觉。这些感觉能引起众生的利欲之心,因此叫做五欲。于此五欲执著并产生染爱之心,就成为贪。因此又以贪与爱为同体异名。 嗔 又作嗔怒、嗔恚等,指仇视、怨恨和损害他人的心理。《大乘五蕴论》中说:“云何为嗔?谓于有情乐作损害为性。”《成唯识论》中则说:“嗔者,于苦、苦具,憎恚为性,能障无嗔,不安稳性,恶行所依为业。”嗔是佛教所说的根本烦恼之一,与贪和痴一起被称为“三毒”。 痴又作无明。指心性迷暗,愚昧无知。《俱舍论》中说:“痴者,所谓愚痴,即是无明。”佛教认为,众生因无始以来所具之无明,致心性愚昧,迷于事理,由此而有“人”、“我”之分。于是产生我执、法执,人生的种种烦恼,世事之纷纷扰扰,均由此而起。因此痴为一切烦恼所依。《唯识论》卷六中说:“于诸理事迷暗为性,能碍无痴佛认为,人类的种种苦难(如烦恼、争斗等)主要来源于自身的贪欲心、怒心和愚痴心,即所谓“三毒”。也是人类身、口、意等一切恶行的根源。其实,贪欲是对名声、财物等自己所爱好的东西没有满足的一种精神作用;怒是对不合自己意思的憎恨,从而使自己身心不得安宁的一种精神作用;愚痴是指愚昧无知、不明事理的一种精神作用。这些精神作用的扩张,使得人类相互间争夺不已、仇恨不已,以至永远不知道解脱苦难的真正道路在哪里。佛陀教导我们要“勤修戒定慧,息灭贪嗔痴”,就是要人们通过戒定慧的自我修养,去除贪欲心、怒心和愚痴心,净化自己的心灵。而在具体实践上,则是要人们以布施去转化贪欲心,以慈悲去转化怒心,以智慧去转化愚痴心。佛认为,“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大乘起信论》),说:“菩萨欲得净土,当净其心。随其心净,则佛土净。”,一切杂染所依为业。”又说:“诸烦恼生,必由痴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