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 , 年 月 日出生,民族: ,身份证号:
女方: , 年 月 日出生,民族: ,身份证号:
男女双方在 年 月 日,经 市 区(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注册,成为合法夫妻。婚后,孩子于 年 月 日出生,名为 。然而,因男方/女方与第三者发生不正当关系,双方感情受损。为挽救家庭,经过友好协商,男女双方共同制定了以下协议:
一、双方应相互忠实、尊重,共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
二、双方需如实告知各自的收入,并定期将各自收入的一定比例存入共同账户,用于家庭开支。个人收入视为个人财产,不涉及对方。金额超过 万元的交易需双方同意。贵重财产如房产、机动车等的处置需双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一方擅自处分,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双方需一致同意共同借贷,金额达 万元需双方签名同意,形成共同债权。家庭共同借款需双方签名方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需个人承担,借款时需向债权人明确财产约定,债务为个人债务。
四、男方/女方需通过实际行动表示悔改,尽量增加与家人相处时间,不再伤害家人。
五、若男方/女方再有不当行为,导致离婚,离婚时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按以下约定执行:
1、孩子随不直接抚养方生活,抚养费每月 元,直至满十八岁,不直接抚养方每月有 天探望时间,定在每月第 周周末。
2、过错方只能享有并带走夫妻财产总价值的 %,其余财产归另一方所有。
3、过错方在离婚生效之日起 月内,一次性赔偿另一方人民币 万元。
六、协议旨在促进家庭和谐,双方需遵守。违反协议者按约定执行。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签名 ) 女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