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未婚先孕上户口的问题,双方是否都未婚并不是决定性因素。根据四川省最新修订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生育登记已经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这意味着,无论夫妻双方是否结婚,只要生育了子女,都可以办理生育登记。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生育登记并不等同于“上户口”。生育登记是卫生部门为了监测人口生育情况而设立的一种制度,而户口登记则是公安部门管理户籍的职能。因此,即使完成了生育登记,也还需要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和程序来办理户口登记。
对于未婚先孕的情况,如果女方想要将孩子的户口上在自己的名下,她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等。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公安部门或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
此外,虽然生育登记不再限制结婚状态,但社会和文化背景仍然可能对未婚先孕产生一定的影响。在做出相关决策时,建议考虑个人情况和社会环境,并寻求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总的来说,四川未婚先孕上户口并不要求双方都是未婚状态,但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来办理户口登记。同时,也需要注意生育登记与户口登记的区别和联系,以及社会文化背景对此类情况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