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处分会记入档案:
1、警告。有提醒注意、不致再犯的意思,属于申诫处分;
2、记过、记大过;
3、降级。作为一种行政处分,降级的含义是降低公务员的职务级别;
4、撤职。国家公务员的行政违法行为,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不适合继续担任行政职务的,可以给予撤职处分;
5、开除。开除是指受处分人不适合继续在国家机关工作,国家机关取消其公务员资格令其离开的处分形式。
档案怎么补办
档案补办的方法如下:
1、要到小学、中学、高中去开证明,证明从这些学校毕业,开证明时记得带毕业证;
2、然后到学校所在地的教育局加盖公章,证明上要有学校和教育局两个公章,再去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及派出所各开一个证明;
3、如果是大学毕业生,还要有大学毕业证书复印件,再准备两张照片、失业证和身份证;
4、到户口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者劳动局,办理手续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形成档案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依法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下列材料,应当纳入归档范围:
(一)反映机关、团体组织沿革和主要职能活动的;
(二)反映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研发、建设、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以及维护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权益和职工权益的;
(三)反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活动的;
(四)反映历史上各时期国家治理活动、经济科技发展、社会历史面貌、文化习俗、生态环境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归档的。
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依照前款第二项所列范围保存本单位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