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族大学根据生源省份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分布情况,与省级招生办公室协商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公布计划的120%;而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则不超过105%。在第一志愿考生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以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非第一志愿考生仍不足,则将进行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仍有未完成的计划,学校可将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
学校在提档和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普通类本科专业和预科班录取时,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含小数位)进行录取和专业分配。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其他省份考生则遵循“分数优先”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考生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满足专业志愿顺序;若仍相同,则按相关科目成绩比较,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同意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同意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学校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时,学校认可省级统考(联考)专业成绩,考生需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规则录取,其他省份则遵循“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成绩相同,优先满足专业志愿顺序;若仍相同,则依次比较文化课总分和相关科目成绩。
学校部分招生专业要求考生具备一定藏语文或彝语文基础,具体要求以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建筑类专业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进校后须加试徒手画。测试成绩不能满足专业学习要求者,根据其高考成绩调整到录取分数相当的专业就读。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彝语言)零起点班招收填报该专业志愿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的非民语类考生。预科班录取按生源所在地省(区、市)招生部门的政策执行,只招收有预科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
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入学后实施大类培养,再根据学生学习志趣和学校大类分流办法分流到专业类所属本科专业培养。学校录取新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新生进校后公共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和日语,请其他语种考生谨慎填报。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进校后全部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