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写是肆,笔画:横、竖、横、横、横、撇折、点、横折、横、横、横、横、竖。
数字的大写:
大写数字是中国特有的数字书写方式。这种方式利用与数字同音的汉字取代数字,以防止数目被涂改。
大写数字是劳动人民在长期的实践中发明出来的,武则天承袭了民间的写法,大量使用大写数字,使之广泛化,普及化;朱元璋出于国家对经济领域的整饬,下令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强制性实施完整的大写数字,从而完善并规范了大写数字的应用。
大写数字多出现于银行的收据中,这样会有效的防止数字被涂改而伪造收据。
使用范围:
计数的数目字用大写,是自古一直沿用到现在的。虽然解放之后有些账目逐渐改用阿拉伯数字,但是重要账目、支票汇款、股票、国债票据仍然使用大写汉字数字。
简介:
不管是阿拉伯数字(1、2、3……)还是汉字小写数码(一、二、三……),都由于笔画简单,容易被涂改伪篡。所以,一般文书和商业财务票据上的数字都要采用汉字大写数码: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兆”本身笔画已经比较复杂,使用机会也少,没有必要再用别的字代替)。
如:“3564元”写作“叁仟伍佰陆拾肆圆”。这些汉字的产生是很早的,用作大写数字,属于假借。数字的这种繁化写法,早在唐代就已经全面地使用了,后来逐步地规范化成一套“大写数码”。
大写规则:
一、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二、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