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成绩分为ABCDE五个等级。其中,A等第的学生约占总考生的15%,B等第的学生占30%,C等第的学生占30%,而DE等第的考生合计约占25%。除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信息技术这10个科目外,通用技术、体育、音乐、美术四个科目则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合格用“Y”表示,不合格则用“N”表示。
特别注意的是,如果考生因故缺考,其成绩将被记录为不合格,并用减号(-)表示。这一规则适用于所有缺考的学生,确保考试成绩的公正性和完整性。
合格性考试的成绩划分旨在全面反映考生的知识掌握情况,同时鼓励学生在各学科领域取得优异成绩。通过这样的等级划分,学生可以清楚地了解自己在各个学科中的表现,有助于后续的学习规划和提升。
通用技术和艺术类科目(体育、音乐、美术)的合格与否,主要取决于学生在这些科目上的基础能力和参与度。合格的学生表明他们在这些方面达到了基本要求,而不合格的学生则需要在后续的学习中加强这些科目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