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轻工职业学院九月初左右开学。
1、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发展定位、往年计划分配情况制定本年度分省分专业计划。坚持统筹兼顾、平稳有序、动态调整,稳步提升生源质量的原则。
2、专业录取无语种限制。所有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我校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我院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住宿费收费标准为6人间900元/年/生,学费和住宿费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文件为准。
3、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与2024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4、奖、助学金: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人;二等2750元/年·人)、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人)等奖助学金。校内奖学金(一等1500元/年·人;二等1000元/年·人;三等600元/年·人)。
主要办学条件
1、校园占地面积15.9万平方米(约合238.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8.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4.7平方米;生师比22.3;专任教师343人。
2、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8.8%,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24.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683.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9352.1元;图书56.6万册,生均图书61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