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能说明社会黑暗动**理混乱,水浒里有英雄,但也有土匪,但是为什么都称英雄。说明世界已经黑白不分了。
2.几千年历史中,“人相食”的记录有过非常多次。历史上都是饿的没得吃的时候水浒是家常便饭,饭店的菜谱。历史上不是天天都人吃人,都是非常时期。要么就是黑暗,要么就是大饥荒。
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中,中国人因为干旱、洪水、蝗灾、暴政、暴民等天灾人祸,经常发生饥荒,特别是王朝交替的战乱时期更是灾祸不断。“吃人事件”在中国历史上史不绝书,如“易子而食”、“人相食”,《史记》、《新唐书》、《资治通鉴》、《明史》等史书都有详细记载。从西元前205年到1930年,正史记载中国历史上共有118个时期发生过人相食的记载,这还不包括稗官野史的记载。
3.论吃人肉的艺术。
水浒英雄中间,很多都有吃人肉的历史,当然,吃人肉也是分三六九等的,有些人吃起来特别马虎,只要充饥就可以,有些人就百般讲究,精雕细刻,所以人肉的滋味也各不相同。
据说,神灵是可以吃人肉的,所以林冲风雪山神庙那一节,因为风雪压塌了草棚侥幸逃了性命,躲过了陆谦一伙的毒计,他杀了陆谦,就拿陆谦、富安和差拨三颗脑袋供奉给了山神。武松替哥哥报仇,也是用西门庆和潘金莲的人头祭武大郎的灵位。当然,这两个都是拿人肉祭给鬼神吃,自己没有吃,在水浒英雄里面是比较文明的。
论吃,李逵是最勤俭节约艰苦朴素,只要可以吃饱,什么都不在乎,吃鱼不吐骨头。他砍了冒充他的李鬼,看见李鬼家饭熟了,没有菜蔬,就想起李鬼的尸首,笑自己说:“好痴汉!放着好肉在前面,却不会吃!”
就在李鬼腿上割下两块肉来,把些水洗净了,灶里抓些炭火来便烧。那是死人身上割下的,还算新鲜,但估计李逵的手艺一般,这肉不会太好吃。
李逵弄人肉是因为有饭没菜,母夜叉孙二娘则开发了人肉产业,推销人肉馅的馒头,还自称是世代卖黄牛肉馅的。孙二娘的馒头,对原料还是比较讲究,江湖上传说她“肥的切做馒头馅,瘦的却把去填河。”但实际上,孙二娘没有这么浪费,她操作的标准是肥胖的好做黄牛肉卖,瘦蛮子只好做水牛肉卖。还是区分等级,充分利用资源的。
另外,孙二娘的店还开发连锁经营,武松血溅鸳鸯楼之后,被孙二娘的手下误捉送到一家分店,灶边梁上赫然挂着两条人腿,当然也是做人肉买卖的。只是孙二娘的店里加工工序不太细致,质量把关不严,武松第一次进十字坡的时候,馒头馅里还吃出人小便处的毛,以至让武松看出了破绽。
孙二娘的人肉有规模,但不精致,主要原因是孙二娘不是为了自己吃人肉,是为了卖给别人,如果自己吃,就必须讲究了。宋江在清风山被燕顺、王矮虎、郑天寿等人抓住,这三个大王要拿心肝做醒酒汤,等到要吃了才杀,事先还要用冷水泼过,原理是人心被热血包裹着,要用冷水把热血泼散了,才脆了好吃,这里面除了烹饪艺术,还涉及到人体解剖学理论。
宋江名声太好,燕顺他们终究没吃到心肝醒酒汤,后来捉住了心肠狠毒的黄文炳,就可以大吃一顿,操刀的是李逵,拿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到最后又剖开胸膛取出心肝做醒酒汤。但是里面没有提到拿冷水泼胸,李逵毕竟不是专业美食家,那时又没人提醒他,所以那份醒酒汤不如清风山的考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