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有机体论是 19世纪 实证主义 社会学 的一种重要理论观点。代表人物是英国社会学家H.斯宾塞、俄国社会学家P.von 利林费尔德、德国社会学家A.舍弗勒等。
斯宾塞从生物进化的基本原则出发,并在其他学科的基本理论基础上进一步充实,验证和肯定了这一基本原则,然后把它扩展到社会领域,建立了自己的社会学体系。在他的3卷本《社会学原理》(1876-1896)一书的第1卷中,论述了社会是什么这一问题。他认为社会同生物一样是一个有机体,这两种有机体之间存在着许多相似之処:
1.生物体与社会都在生长、发展着,这有别于无机界;
2.两者规模的增长都意味著复杂性和各部分闲区别性的增长;
3.两者伴随招结构的分化,功能也在分化;
4.整体内的各部分相互依存,一部分的变化影响到其他部分;
5.整体的每一个部分都可以自成一个小组织;
6.整体的生命被毁灭后,其中部分还会维持生存一段时间。
斯宾塞还将社会及其组织比拟为人的集体。人体的生存要有营养、循环和调节3个系统,社会的生存也依赖于相应的3个系统:社会的工业组织向社会提供必要的产品;社会的商业组织,像人体的血液循环一样,把营养输送到集体的各部位;以国家为首的社会政治组织,像人体的神经系统一样调节各部分,使之服从于整体。据此,斯宾塞又将社会中的人分为3类,即从事生产的工人、农民,从事流通的商人、企业家和银行家,以及政府的官员和管理人员。这3类人互相合作,各司其职,保持平衡。如果破坏了这种平衡,就是破坏了社会有机体。斯宾塞还指出两种有机体的不同点:
1.动物个部分是一个具体的整体,社会的各部分是一个抽象的整体,每一部分有相当的自由。
2.生物有机体的意识系统集中于神经系统,社会的意识却分布于社会各个成员身上。
3.生物有机体内各部分器官为整体而生存;相反,社会的政体是为各成员的利益而存在。
社会有机体论的观点提出之后,经过利林菲尔德、舍弗勒等人的阐发,成为早期社会学中具有普遍意义的方法论基础,对19世纪欧洲社会学和美国早期社会学都发生过重要影响,如W.G.萨姆纳、A.W.斯摩尔何L.F.沃德等人都在不同程度上从中汲取过思想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