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属于“所字结构”。
我们知道,动词可以作谓语中心词,但不能做主语、宾语,主语宾语必须是名词或名词性词组、短语。当我们必须将一个动词来充当主语、宾语时,就必须使它“名词化”。“所”与后面的动词结合,组成所字结构。所字结构就是使名词化。
举例:
“粮食是老百姓种。”这句话的宾语是动词“种”,语法上讲不通。在“种”的前面加“所”就通了。表述为:“粟者,民之所种。”
“成”也是动词,表示完成、收获,不能充当主语或宾语。
例如:“我的做一样也没成。”主语“做”、宾语“成”都是动词,讲不通,必须都加上“所”,表述为:“吾之所为,一无所成。”
现代汉语表述时,是在动词后面加“的”,使名词化。表述为:“我做的,一样也没弄成的。”。
知道文言文的“所字结构”的作用,与现代汉语动词后面加“的”相同。因此,不能将两种手段一起使用。
例如:“这是我想要的。”可以说:“吾之所欲”,不能说:“这是我所想要的。”所和的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