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是词类的一种,属于实词。它表示人、事、物、地点或抽象概念的名称。它分为专有名词和普通名词。
名词在不同的语言中可以分为“专有名词”、“普通名词”和“集合名词”等等。另一种分类方法是把名词分为“具体名词”和“抽象名词”。
前者指有实体的确定事物(如猫、床、金字塔等);后者指情感、意见、概念等抽象的事物(如自由、正义等)。两者之间的区别并不是非常明显,互相渗透的情况很多。
首先,名词就是表示人或事物名称的词语。
一般可以分为下面几类:
(1)表示人的名词,如“娃娃、小孩、姑娘、工人、青年、农夫等。
(2)表示具体事物的名词,如“阳光、衣裳、花朵、水花、屋檐、绿萍”;
(3)表示抽象事物的名词,如“精神,传统、文化、法】律、爱情”;
(4)表示时间的名词,如“夏天、清晨、过去、今天”;
(5)表示方位的名词,如“里头、上边、西方、前、后、左、右”;
(6)表示处所的名词,如“郊区、两侧、学校、亚洲”。
使用名词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表示人称的名词,可以在后面加“们”,表示复数,如“朋友们,哥哥们,同学们”。
2、表示方位的名词(一般称为方位名词),大多数情况下,方位名词用在其他名词性词语的后边,表示事物所在的位置或范围,如“土里、屋檐下、玻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