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务:与旅游有关的业务。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身份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并为之安排食宿、购物、游玩、娱乐、交通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欧美地区的旅行社简单地划分为旅游经营商(touroperatior)和旅行代理商(touragent)两类。不管如何分类,各国旅行社共有的三个特征:
⑴旅行社是旅游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者。
⑵旅行社是各种旅游服务部门的纽带。
⑶旅行社依靠销售旅游产品而获得利润。
在正常情况下,收入减去旅行社的各项开支后还有盈余,这部分盈余即为旅行社的利润,旅行社是通过销售旅游产品获取利润的企业。
旅行社的分类
(一)海外旅行社的分类:依照不同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类型的旅行社。一般有下面几种划分方式:
1、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
2、旅游批发商和旅游零售商
3、组团旅行社和接待旅行社
(二)我国旅行社的分类:
第一种划分源于1985年公布的《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分为一、二、三类,一、二类为国际旅行社,三类为国内旅行社。
第二种划分根据1996年我国公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两类。其中出境旅游为部分国际旅行社特许经营业务。
国际旅行社:入境+国内业务。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可做出境业务。
国内旅行社:国内业务。经国家旅游局批准,边远地区旅行社可接待海外游客。
外商控股、独资旅行社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方可以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旅游度假区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西安五城市设立控股或独资旅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