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字最初的含义是进行比较和较量。
2. 在甲骨文中,“比”字形象地描绘了两个人并肩站立,以比较高矮的情景。
3. 在西周时期,“比”字指的是村民行政单位,由五户组成,由比长负责,相当于现代的村民小组组长,是西周时期地方官吏体系中的最小级别。
4. “比”字后来扩展其含义,用于表示考校和审计。
5. 比字之所以取代了考、稽、计等字,并与其共用,主要在于其本身独特的字形特点:两个人(或两种事物)并排站立,一个人成为另一个人的比较对象,从而确立了比较的标准。
6. 正是由于比较的存在,才能评价和区分人与人、事物与事物之间的优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