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拼音:fú)为汉语一级通用规范汉字(常用字)。此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其古字形像双手捧着酒樽往祭桌上进奉的样子,表示用酒祭神。福的本义为保佑、赐福。用作名词,指幸福、福气。“福”还指旧时的一种礼节,又叫“万福”。也特指行万福礼。
“福”的本义应是求福。求福是为了得福,于是引申为幸福,作名词用,与“祸”相对。这个意义一直以来都是“福”的基本义。
在祈求幸福与得到幸福之间,有一个中间环节,那就是神灵受祭之后赐给求福者幸福。因此,“福”又有了“使幸福”“保佑”的意思。这种动词用法在古代比较多。如:“神福仁而祸淫”(《左传·成公五年》),大意是神灵让仁爱之人得福而让淫乱之人遭祸。
在现代汉语中,福只在幸福、福气和利益等有限意义上起作用。福可以单独成词,如“身在福中不知福。”在更多的情况下,福是构成词和成语的语素,如人们把得(享)到幸福生活的命运叫“福气”,也叫“福分”。这种福分(气)体现在具体方面便有了“口福”和“眼福”。能吃到好东西的福分叫“口福”,看到珍奇或美好事物的福分叫“眼福”,这个福就是从幸福、福分取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