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指的是能够引起人们兴趣的事物或活动。在茅盾的《子夜》中,老太婆被排除在外,因为那里没有什么能够引起她的兴趣。而在徐迟的《大场的一夜》中,作者则表达了对即将看到的有趣事物的期待。
“好玩”这个词也可以用来形容那些可以供人赏玩的物品。宋朝时期,梅尧臣在他的《和吴冲卿学士石屏》中提到,这些物品应当被留作千古之宝,切勿轻易破坏,就如同珍贵的玉碑。在秦观的《鲁肃论》中,他提出了一个假设,如果周瑜将刘备安置在吴地,建造豪华宫殿并提供众多美女供其赏玩,这是否明智。可见,这些物品在当时被视为珍贵而美丽的存在。
在宋朝,文人士大夫追求高雅的生活情趣,他们对精美的器物有着极高的要求。刘子翚在《兼道携古墨来感之为作此诗》中描述了李氏家族在江左时期的文采风流,不仅局限于古墨,还包括其他器物的奢华程度。这些器物往往体现了主人的品位和财力,同时也成为了文人雅士之间互相炫耀的对象。
在现代社会,人们对“好玩”的追求仍然存在。无论是户外探险、文化体验,还是艺术欣赏,这些活动都能够让人们在忙碌的生活中找到乐趣。而那些供人赏玩的物品,如古董、艺术品等,同样可以为人们的生活增添色彩。无论时代如何变迁,“好玩”的本质在于激发人们的好奇心,让人在愉悦中获得精神上的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