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决杜绝”的方针,加强安全工作制度建设和管理力度,应对不可抗力或非正常事故,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危害。
工作目标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加强安全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实现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二是杜绝责任事故,降低发生率,避免师生伤害。三是一旦发生事故,尽最大可能减少师生伤害和损失,减小附带影响。
学校可能发生的突发安全事故包括:火灾、交通、危险药品、工程建设、校舍、特种设备、师生活动、治安、食物中毒、流行疾病、群体伤亡、自然灾害等。
报告及处理程序分为四步。首先,实行部主任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第二,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部副主任和当天值日行政,遵循“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组织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学校贵重物品,进行事故现场保护,对特殊情况进行隔离,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第三,部主任报告校长,按照领导小组安排,各处置小组立即行动,指导学校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第四,对迟报、瞒报、延误救援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包括重大火灾、交通安全、食物中毒、活动安全事故、楼道事故及其他。针对各类事故,迅速组织疏散、报告、救援、保护现场,及时通知专业机构进行处理,配合调查,稳定情绪,做好善后工作。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结构。设立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分工明确,负责应急处置全盘工作、指挥协调、任务下达、考核指导等。当天值日人员和班主任及时处理伤员,送往医务室或医院,垫付医药费用。确保应急措施有效、正确、科学地执行,做好善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