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是山东省下辖县级市,由烟台市代管,所以龙口市属于烟台市,不属于哪个区。
1950年6月,龙口市、城厢特区同时撤销,并入黄县,属山东省莱阳专区。
1958年10月,莱阳专区改为烟台专区,黄县属之。同年11月,蓬莱、黄县、长岛3县合并称蓬莱县。
1962年1月,黄县复还原制。
1967年,黄县属烟台地区。
1983年11月,黄县属烟台市。
1986年9月23日,撤销黄县,设立龙口市(县级市),由烟台市代管。
龙口市位于胶东半岛西北部、渤海湾南岸,东与蓬莱区毗邻,南与栖霞市、招远市接壤,西、北濒渤海,隔海与天津、大连相望。
龙口市地处胶东低山丘陵北部,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呈台阶式下降,东南部多低山丘陵,西北部为滨海平原。市域状若枫叶。全市地貌形态可分为山地、丘陵、平原三种类型:境内东南部为低山区,面积计155.62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17.47%,共有大小山头311座,其中海拔600米以上的9座,500至599米的6座,400至499米的8座;丘陵主要分布在南部低山北缘,属构造侵蚀和构造剥蚀类型,由于长期风化侵蚀,山顶呈浑圆状,山坡平缓,沟谷浅而宽,呈“U”字形,沟谷内冲洪积物发育,土层较厚,面积281.12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31.56%;平原根据成因及地貌特点,可分为山间河谷冲积平原、山前冲积平原和滨海堆积平原三种类型,总面积为454.03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50.97%。
龙口市属温带季风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四季分明,气候宜人,年平均气温12℃左右,冬天不低于负10℃,夏天也不超过40℃;年平均降雨量600毫米左右,无霜期190多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