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Nanjing Massacre)指1931至1945年中国抗日战争期间,中华民国在南京保卫战中失利、首都南京于1937年12月13日(学术界认为开始于12月5日)沦陷后;
在华中派遣军司令松井石根和第6师团长谷寿夫指挥下,侵华日军于南京及附近地区进行长达6周的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大屠杀和奸淫、放火、抢劫等血腥暴行。
在南京大屠杀中,大量平民及战俘被日军杀害,无数家庭支离破碎,南京大屠杀的遇难人数超过30万。
造成损失:
1、文化掠夺
据查,日本侵略者占领南京以后,派出特工人员330人、士兵367人、苦工830人,从1938年3月起,花费一个月的时间,每天搬走图书文献十几卡车,共抢去图书文献88万册,超过当时日本最大的图书馆东京上野帝国图书馆85万册的藏书量。
2、抢劫纵火
抢劫和纵火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南京国际救济委员会的报告称:“南京31%的建筑被烧毁;店铺被毁比例更高;
日军损毁及抢劫造成高达1亿法币的直接损失;南京周边公路沿线的农村地区被洗劫几尽,并陷入缺少种子、牲畜、劳力和工具的困境中,播种的粮食作物仅为平常年份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