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所在地块的建设提出具体的安排和设计。其内容包括:
(一)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二)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
(三)对住宅、医院、学校和托幼等建筑进行日照分析。
(四)根据交通影响分析,提出交通组织方案和设计。
(五)市政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管线综合。
(六)竖向规划设计。
(七)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概念性设计方案是指介于发展规划和建设规划之间的一种新的提法,它更不受现实条件的约束,而比较倾向于勾勒在最佳状态下能达到的理想蓝图。它强调思路的创新性、前瞻性和指导性。概念性设计方案一般是在获得新项目后,通过规划设计分析,以《项目设计策划书》、概念性方案设计任务书为基础,指导参加竞标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内容,公司在评选出中标概念性设计方案后,还要进一步深化修改,总结概念性方案设计成果形成最终的设计原则和构思,概念性设计方案包括总平面设计、交通路线组织、绿化景观组织和景观概念设计。通俗一点说,概念性设计方案是正式方案制定之前的一个大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