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平等互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下,以OEM方式合作开发生产产品,共同制定以下协议。
合作产品由双方协商确定,订货与运输按照订单协议执行,订单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乙方作为甲方的主要OEM供应商,收到订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确认,否则订单失效。甲方不能随意取消乙方生产的订单,若违约需承担全部责任。
产品价格双方协商确认,乙方开具的发票为增值税发票。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提供的工艺文件、技术标准进行生产与质量管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改技术标准或产品配方,否则乙方需承担所有损失,并保留甲方追诉的权利。
乙方对产品生产质量与保存运输始终负有法律责任,产品需符合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技术资料要求以及有关行业和国家标准。
原辅材料与包装物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费用与风险,甲方按照订购数量及时将所需物资送至乙方工厂。乙方对送达材料进行核对,发现损坏或灭失应于2天内通知甲方,甲方采取相应措施。
所有半成品与包装材料损耗控制在核定范围内,超过标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甲方存放的物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承担所有损失或损害风险,不得用于与本协议无关的用途。
产品验收在收货后进行,以抽检方式,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可。验收标准为甲方告知的书面标准,乙方需提供产品检验、检疫报告。如抽检不合格,乙方需承担责任,包括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及产生的费用,甲方保留追诉的权利。
乙方对产品存在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或生产质量品质问题需承担责任,包括危害消费者健康、发现异物、微生物指标超标、产品颜色异味、包装破损等问题。甲方先行承担后有权向乙方追偿所有损失。
交货期限由双方在协议中确定,乙方需按时按量完成生产与交货。交货地点在甲方指定仓库,运费由甲方负责。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双方需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结算方式为甲方在收到并验收入库产品后支付乙方相应费用,具体支付流程根据实际订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