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政策如下:
(一)研究生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经费由国家下达。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最高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2000元和18000元。
3.校长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每年春季学期评选,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在毕业学年参评。每年评选博士不超过30人,每人奖励2万元;硕士不超过60人(其中学术硕士、专业硕士各不超过30人),每人奖励1万元。
4.卓越研究生奖学金:卓越研究生奖学金主要奖励在价值引领、学术创新、学科竞赛等方面有突出成果或事迹的研究生,评选办法按照学校“卓越研究生奖学金”相关规定执行。
5.研究生社会资助专项奖学金:研究生社会资助专项奖学金主要包括:朱敬文特别奖学金、朱敬文普通奖学金等。评选办法和奖励标准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及基金会要求执行。
(二)研究生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5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研究生社会资助专项助学金:研究生社会资助专项助学金包括:朱敬文助学金、同曦集团助学金等。评选办法和奖励标准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及基金会要求执行。
3.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学校设立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提供“三助一辅”津贴,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兼职辅导员”工作。具体按照《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暂行办法》执行。
4.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学校设立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用于补助研究生家庭遭受突发重大意外情况引起经济困难,研究生生活有困难或者研究生本人发生突发重病等情况。由各培养学院根据研究生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资助,研究生院(研工部)视情况予以一定的配套补助。
5.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按照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相关规定执行。